湖北/十堰-2025-12-11 00:00:00
十堰市财政局关于对十堰市****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处理决定公告
一、项目名称:十堰市****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
二、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十堰市张湾区北京中路**号
当事人*:湖北十堰职业技术(集团)学校
地址:十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谐大道与龙门大道交汇处
当事人*: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十堰市茅箭区北京中路**号
当事人*:十堰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地址:十堰市张湾区北京北路**号
当事人*:十堰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地址:十堰市茅箭区二堰街办人民中路**号
当事人*:十堰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十堰市张湾区北京北路**号
三、基本情况
根据****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安排,本机关于****年*月至****年**月,对*个采购单位****—****年部分政府采购项目进行了监督检查。经查明,发现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的项目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涉企保证金收取不规范、未按照规定时间签订合同以及合同公告超期的情形;(二)湖北十堰职业技术(集团)学校的项目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合同公告超期、未开展意向公开及时间不足的情形;(三)十堰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的项目存在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合同公告超期及评审因素未细化量化的情形;(四)十堰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的项目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等情形;(五)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项目存在采购文件设置差别歧视条款、评审因素未细化量化的情形;(六)十堰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的项目存在采购文件设置差别歧视条款、评审因素未细化量化、合同公告超期的情形。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对上述当事人作出责令限期改正的处理,并将书面整改情况报送到市财政局。
五、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堰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