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公交车非大宗汽配物资采购项目变更(补遗)公告
2025-12-11
四川/成都 变更澄清
南充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公交车非大宗汽配物资采购项目变更(补遗)公告
四川/成都-2025-12-11 00:00:00
南充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年公交车非大宗汽配物资采购项目变更(补遗)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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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南充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年公交车非大宗汽配物资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
标段名称 发动机类等*种类型配件采购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采类型 货物类
变更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 变更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 **:**:**
变更开标时间 ********** **:**:** 招标代理机构 南充临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年公交车非大宗汽配物资采购项目

次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充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年公交车非大宗汽配物资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 招标结果

更正内容:将招标文件“第六章 评标办法 (三)符合性检查”中的“**.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报价低于采购预算的**%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投标人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更正为: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报价低于采购预算**%或者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投标人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人:南充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南充市顺庆区大安街**号

编:******

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南充临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南充市顺庆区丝绸路**号丝绸大厦*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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