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利通区司法局本级传真机采购项目吴忠市利通区司法局本级传真机采购项目变更公告(一次)
2025-12-11
宁夏/银川 变更澄清
吴忠市利通区司法局本级传真机采购项目吴忠市利通区司法局本级传真机采购项目变更公告(一次)
宁夏/银川-2025-12-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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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利通区司法局本级传真机采购项目吴忠市利通区司法局本级传真机采购项目变更公告(一次)
一、原合同编号:**********(**)******
二、原合同名称:吴忠市利通区司法局本级传真机采购项目吴忠市利通区司法局本级传真机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吴忠市利通区司法局本级传真机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吴忠市利通区司法局本级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司法局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银川阳光翰林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解放东街**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传真机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兄弟****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
合同金额:*.******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年**月*日**日吴忠市利通区司法局
采购方式:询价
七、原合同变更条款号:合同条款未做变更,仅在操作页面变更供应商账户名
八、合同变更日期:**********
九、合同变更公告日期:**********
十、其他补充事宜:
十一、原合同附件: 吴忠市利通区司法局传真机采购项目的合同.***
十二、变更后合同附件: 吴忠市利通区司法局传真机采购项目的合同.***
十三、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本平台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