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肇庆-2025-12-11 00:00:00
四会市市政环境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四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会分中心与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共同组织公开招标的“四会市市政环境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项目编号:****************) ”,于****年**月**日**时**分在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会分中心开标*室和评标*室依法完成开标、评标工作。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
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具体如下:
中标候选人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四会市正汇水务有限公司 | 陕西省三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朔方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总价(人民币:元) | *********.** | *********.** | *********.** |
合作期限 | 本项目合作期限共计为**年,其中管网工程建设期预计为*年,贞山净水厂自通过环保验收、取得排污许可证,完成联合调试并进入稳定运营之日起至合作期结束之日止。 | 本项目合作期限共计为**年,其中管网工程建设期预计为*年,贞山净水厂自通过环保验收、取得排污许可证,完成联合调试并进入稳定运营之日起至合作期结束之日止。 | 本项目合作期限共计为**年,其中管网工程建设期预计为*年,贞山净水厂自通过环保验收、取得排污许可证,完成联合调试并进入稳定运营之日起至合作期结束之日止。 |
综合得分 | **.** | **.**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招标人:四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马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工、陈工
联系电话:************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号金鹰大厦*楼
四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