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5-12-10 00:00:00
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安徽省针灸医院)停车场地出租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信息来源: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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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标的名称 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安徽省针灸医院)停车场地出租 出租底价 ***总价(万元) 出租面积(平方米) **** 挂牌开始日期 ********** 挂牌截止日期 ********** -
出租方情况
出租方名称 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安徽省针灸医院)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招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租赁期限 * 租赁期限单位 年 租金调整方式 不涉及 是否有免租金装潢期 否 资产概述 *、出租标的为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安徽省针灸医院)停车场地,标的整体出租,不分割;出租标的位于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号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安徽省针灸医院)院内,出租标的面积约****平方米(共包含***个停车位,其中机械停车位***个,非机械停车位***个);标的租期*年,无免租金装潢期。
*、出租标的挂牌价为*年总租金底价,*年成交总租金按此次竞租实际成交价计算。
*、出租标的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万元,承租方须在《租赁合同》签订前一次性支付给出租方,合同期满且承租方无违约责任的,履约保证金由出租方无息退还。
*、出租标的租金分两期支付:首期租金为实际成交三年总租金的**%,承租方须在《租赁合同》签订前一次性支付给出租方;第二期租金为三年总租金的剩余**%,承租方须于租赁期第二年开始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付清。
*、出租标的现处于租赁状态,租期至****年**月**日届满。
*、出租标的起租期以出租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出租标的面积、车位数以实际移交为准,不因此影响最终实际成交价格;承租方不得在承租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意向承租方现场勘查前,请在工作日时间联系现场勘查联系人进行预约登记。现场勘查联系人:闫先生,联系电话:***********。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意向承租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意向承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方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并与出租方签订《现场勘查确认单》;申请承租登记的意向承租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承租方使用上述场地必须符合设计用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出租标的仅限用于经营停车场,禁止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业。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出租标的按移交时的现状进行移交,出租标的内遗留的杂物等由承租方负责清理。
*、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场地。
*、租赁期内,承租方应履行以下责任:
(*)负责租赁场地的日常安全管理,恪守诚信文明经营准则,保持场地环境卫生整洁,并承担场地垃圾清运、门前三包等相关费用。
(*)切实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工作,若因承租方原因引发安全责任事故,相关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须依法规范用工,独立承担全部用工风险,严禁将用工风险转嫁给出租方;同时应加强对所属员工的教育与管理,承租方及其员工均须遵守出租方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出租方管理。
(*)停车场须执行**小时专人值守制度。其中,每日*:*****:**在岗人员不少于**人;**:***次日*:**在岗人员不少于*人。
*、租赁期内,承租方对租赁场地进行装修、改造时,装修、改造方案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且装修、改造不得改动或破坏场地结构。停车场改造过程中承租方须按市政、园林、交警、城管、管线办、用电等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如擅自改动或破坏结构,承租方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出租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租赁场地的装修、改造及场地内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等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租赁期内,承租方须严格遵守出租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同时须向出租方提供停车场管理制度及各项应急预案,接受出租方相关管理部门日常监督管理。停车场发生的所有事故、引起的经济纠纷、法律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如未妥善处理而造成出租方损失的,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租赁期内,承租方须按相关部门要求办理停车场登记、备案、变更及年审手续,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租赁期内,发生的一切与停车场有关的事故、经济纠纷由承租方处理解决,如未妥善处理而造成出租方损失的,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改造、设施、设备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并保证其完好性,并将租赁场地在合同终止后*日内交还出租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承租方自《竞价结果通知单》出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至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接出租方通知后,*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竞价保证金不得由他方代缴。
**、其他未尽事宜参见所附《租赁合同》(式样)。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承租方应于本公告期内登录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皖*云”系统(网址:*****://***.****.***.**),线上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并按本公告约定交纳竞价保证金(不计息),意向承租方须将竞价保证金支付至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收款银行账户,意向承租方交纳全部竞价保证金且经出租方资格确认后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及线上确认保证金交纳详见“皖*云”系统“帮助中心”——“用户指引”。
*、意向承租方线上办理承租登记手续时,须通过“皖*云”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提交材料要求:所有材料扫描原件提交至“皖*云”系统,并保证提交材料内容完整、清晰可辨):
(*)意向承租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须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者(负责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经办人的身份证,公司章程、组织章程或合伙协议等,意向承租方同意承租的内部决策文件(或同意承租的内部决策文件及批复文件);
(*)意向承租方须提供不少于*家自****年*月*日以来的单体面积不低于****平米或单场管理停车位数量不少于***个的停车场经营业绩的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①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②业绩合同(生效日期须为****年*月*日后,合同期限不低于*年);③与业绩合同匹配的最近一期交纳租金、管理费或服务费等支付凭证,以上所有证明材料的主体须与登记的意向承租方为同一主体。
(*)意向承租方须提供经出租方和意向承租方盖章确认的《现场勘查确认单》(现场勘查人与申请承租登记的意向承租方须为同一主体);
(*)意向承租方须自行下载并签署《线上一次性报价须知、操作指引、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
(*)本公告“承租方资格条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栏要求的相关资料。
挂牌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将意向承租方材料报送至出租方审核,通过出租方审核的意向承租方,获得竞价资格;未通过出租方审核的意向承租方(非原承租方),无法获得竞价资格,其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该项目竞价结束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不计息)。
*、承租方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将承租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扣除产权交易费用后的剩余款项转入出租方指定账户(不计息)。未能被确定为承租方且(非原承租方)不涉及竞价保证金扣除情形的,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全额竞价保证金(不计息)。
*、如获出租方书面确认的标的原承租方参与本次公开招租,其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标的原承租方应于公告期内按照公告要求线上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并按本公告约定交纳竞价保证金。如原承租方未能被确定为承租方,其向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将全额转为清场保证金,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转入出租方指定账户,待原承租方返还标的房屋后,由出租方与原承租方结算清场保证金。
*、该项目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意向承租方在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后,须按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与线上一次性报价,如最高报价者为非原承租方,则原承租方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就该最高报价选择行使优先承租权:
(*)只有*家意向承租方报价(且不低于起始价),则确定该意向承租方为承租方,本标的协议成交。
(*)最高报价者为*家且为原承租方,则确定最高报价者为承租方。
(*)最高报价者为*家且为非原承租方,如原承租方在规定时间内行使优先承租权,则确定原承租方为承租方;如原承租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行使优先承租权,则确定最高报价者为承租方;
(*)最高报价者为*家及以上且其中包含原承租方,则确定原承租方为承租方;
(*)最高报价者为*家及以上且均为非原承租方,如原承租方在规定时间内行使优先承租权,则确定原承租方为承租方;如原承租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行使优先承租权,则按照“价格相同、报价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最先报出最高价的非原承租方为承租方。
*、为保护出租方的合法权益,保护真实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租方再次作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竞价保证金,即视为对本次招租事项充分了解并完全接受标的全部情况。非因出租方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缴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的补偿:
(*)意向承租方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意向承租方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后,未在线上一次性报价中报价导致项目未成交的;
(*)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租赁合同》的。
承租方资格条件 *、凡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且具有自 **** 年 * 月 * 日以来单体经营面积不低于 **** 平方米或单场管理停车位数量不少于 *** 个的停车场运营经验的法人(含分支机构)均可参与竞租;
*、不接受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参与竞租;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个自然日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处置方案 报价方式 一次报价 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否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 是 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否 保证金设定 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前(以保证金订单支付时间为准) 保证金金额 ***万元 -
标的资产信息
其他资产 标的状态 出租 -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联系人 郑经理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与烟墩路交口高速滨湖时代广场**座**楼 -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租赁合同(式样).***《线上一次性报价须知、操作指引、报价承诺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