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川北医学院临江校区医博馆展陈建设项目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原采购文件及采购公告中所有关于“****年**月**日”的日期描述均更正为“****年**月**日”。
更正内容*:将采购文件第八章 磋商办法 六、磋商细则及标准 综合评分明细表—*—“商务部分”中的企业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工程企业水平证书,二级得*.*分,一级得*.*分:*.供应商具有中国博物馆协会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单位资质,乙级得*.*分,甲级得*.*分。”删除。
更正内容*:将采购文件第八章 磋商办法——综合评分明细表—*—设计方案 针对设计的答辩情况:“供应商指派本项目负责人进行现场答辩,针对评委的问题,讲解深入、到位;整体效果展示充分、完整,完全符合项目需求,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可行性高的得*分……”更正为:“供应商指派本项目负责人进行现场答辩,针对评委的问题,讲解深入、到位;整体效果展示充分、完整,完全符合项目需求,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可行性高的得**分……”
更正内容*:将“商务部分*企业承诺”中“*.凡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其设计理念、设计方案、效果图等内容,自投标之日起,均默认为采购人可无偿使用;无条件根据采购人需求,修改设计方案。*.中标单位必须全程参与项目建设、施工、布展、验收等各环节;提供法人签字并盖章的承诺书得*分,不提供不得分。”修改为“*.凡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其设计理念、设计方案、效果图等内容,自投标之日起,均默认为采购人可无偿使用。*.中标单位必须全程参与项目建设、施工、布展、验收等各环节;无条件根据采购人需求,修改设计方案;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承诺书得*分,不提供不得分。”
其余内容不变。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川北医学院
通讯地址:川北医学院临江校区
联系人:帅老师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四川川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南充市嘉陵区陈寿路***号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