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2025-12-10 00:00:00
一、项目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执法效能,优化配置监管资源,宜宾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拟对执法辅助服务进行采购。
二、项目名称
宜宾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辅助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预算
项目预算:人民币******元(大写:贰拾捌万柒仟元整)。
四、合格的比选申请人
申请人应符合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未提供或承诺不全的视为投标无效):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五、比选文件领取
(一)时间: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期限(即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工作日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
(二)获取比选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获取地点:宜宾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室(宜宾市叙州区赵场街道金沙江南路东段***号)。
(四)方式:现场获取。
(五)售价:*元/份。
联系人:饶老师,电话:************,逾期不予受理。
六、本次比选邀请在“宜宾市生态环境局”官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七、比选申请文件提交
(一)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二)地点:宜宾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室(宜宾市叙州区赵场街道金沙江南路东段***号)
(三)方式:现场提交
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日期当日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不接受以电子邮件、传真及邮寄方式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
八、比选时间和地点
(*)比选时间:****年**月**日**时**分。
(*)比选地址:宜宾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宜宾市叙州区赵场街道金沙江南路东段***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