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入河排污口申请审批决定
2025-11-10
山东/烟台 审批|立项|规划
【松山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入河排污口申请审批决定
山东/烟台-2025-11-10 00:00:00
【松山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入河排污口申请审批决定
发布时间: ********** **:** 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日我局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日(*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莱山区银海路**号

  邮编:******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

烟环审[****]**号 松山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烟环排审〔****〕*号松山污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

烟环审〔******

********

*

烟环审[****]**号 招远市宅科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项目.***

烟环审〔******

********

*

烟环审[****]**号 ****丹东线招远龙口界至龙口蓬莱界段改建工程(*).***

烟环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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