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警用装备的更正公告
2025-12-10
吉林/长春 变更澄清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警用装备的更正公告
吉林/长春-2025-12-10 00:00:00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警用装备的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警用装备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事项一: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中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合格。”

变更后:“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合格。”

事项二: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供货承诺: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限)合同签订**日交货,得*分,合同签订**日交货,得*分,合同签订**日交货,得*分。(评审依据:应单独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变更后:“供货承诺:供应商承诺每提前*天得*分(不足*天的不得分),本项满分*分。(评审依据:应单独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事项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质保承诺:质保期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年的得*分,满分*分。(评审依据:应单独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变更后:“质保承诺:质保期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年的得*分,满分*分。(评审依据:应单独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事项四: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需求中“防暴头盔、法式防暴盾牌、催泪喷射器(竖喷型)均要求“▲所投产品附带连续*年≥****万产品责任险。”

变更后:所投产品附带连续*年≥****万产品责任险。”

事项五: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投标邀请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南关区长春市高新区鸿达街***号吉林日报副楼*楼吉利招开标室四。”

变更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南关区长春市高新区鸿达街***号吉林日报副楼*楼吉利招开标室三。”

其余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媒介:政府采购云平台(****:// ***.******.**)同时推送吉林省政府采购网、采购与招标网。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吉林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号

联系人:闫密东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号伟峰东樾**号楼****室

联系人:林叶、王丽艳

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叶、王丽艳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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