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河区东棘坨镇常家店村127亩土地经营权
2025-12-10
天津 招标采购
宁河区东棘坨镇常家店村127亩土地经营权
天津-2025-12-10 00:00:00
天津-2025-12-10 00:00:00
宁河区东棘坨镇常家店村***亩土地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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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发布区域
| 发布区域 | 东棘坨镇/常家店村 |
转出方信息
|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宁河区东棘坨镇常家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 联系地址 |
转出信息
| 转出方式 | 发包 |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 项目名称 | 宁河区东棘坨镇常家店村***亩土地经营权 | ||
| 挂牌价格 | ***.***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该标的为机动地,共***亩,该标的为零散地块,共**块,不相邻。该项目出租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不满*年按*年计算,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出租期限,并同意按该出租期限支付租金,承包后不得以出租期限为由拒签合同。 *、该地块不允许插秧,不允许种农作物以外的产物,不允许改变土地使用性质,且地内沟埝、道边不允许栽树。 *、发包方不负责耕地、倒水、上水、排涝等一切相关事宜,如遇汛期威胁村庄安全需排涝泄洪时,承包方需无条件服从村委会指挥调度。承包方自行管理该土地且不得以村委会排涝而导致其土地缺水或土地进水为由向村委会主张任何赔偿。 *、承包方应严格遵守土地管理制度,不得破坏土地,如出现违章违建等违法用地情况,承包方应积极配合拆除调整,所有后果由承包方承担。如遇高标准农田施工建设,承包方应无条件配合,不得阻拦。 *、在土地承包期间,如遇国家占地或村委会依法使用土地,承包方应无条件服从,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干扰并及时腾退土地。 |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本村村民 | ||
| 转出用途 | 农作物种植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 阶梯价 | ** | ||
| 挂牌期 | * | ||
| 价款划入账号 | ************************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