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六枝特区税务局房产—六枝特区平寨火车站广场右侧100米商业用房(二次)竞租流标
2025-12-10
贵州/六盘水 终止废标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六枝特区税务局房产—六枝特区平寨火车站广场右侧100米商业用房(二次)竞租流标
贵州/六盘水-2025-12-10 00:00:00
****年国家税务总局六枝特区税务局房产—六枝特区平寨火车站广场右侧***米商业用房(二次)竞租流标
贵州/六盘水-2025-12-10 00:00:00
****年国家税务总局六枝特区税务局房产—六枝特区平寨火车站广场右侧***米商业用房(二次)竞租流标
| 流 标 公 示 | |||
| 项目名称 | ****年国家税务总局六枝特区税务局房产—六枝特区平寨火车站广场右侧***米商业用房(二次)竞租 | ||
| 招 标 人 | 国家税务总局六枝特区税务局 | ||
| 代理机构 | 贵州溢鑫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 开标地点 | 贵州溢鑫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会议室 | ||
| 租赁底价(元/*年) | ****** | ||
| 未成交原因 | 无人竞价 | ||
| 公 示 期 | ****年**月**日至****年**月**日 | ||
| 公示说明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 ||
|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
|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
|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
|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 |||
| (*)相关请求及主张; | |||
|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 |||
|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 |||
| ****年**月**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