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2025-12-10 00:00:00
| 项目名称 | 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位于扬州市邗江区润扬南路**号后勤楼二楼西侧房屋(原文印店)公开招租(再次挂牌) | 项目编号 | ***************** |
| 挂牌起始日期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按(*)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个周期。 |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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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元/年 | |||||||||||||||||||||||||||
| 评估基准日 | ********** | ||||||||||||||||||||||||||||
| 评估机构 | 江苏中茂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 租金底价(元) | *****.**元/年 |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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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承诺 | 我方现委托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房地产招租信息并由交易所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房地产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房地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房地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二、我方招租房地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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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决策文件 | /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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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 |
一、出租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出租方及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不承担房屋所有权证中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二、意向承租方在申请承租前应自行至出租标的现场仔细查看,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出租标的实际情况;出租方后勤楼规划两家文印店,另出租方东门青年街业态不可控,由承租方自行踏勘,自担风险。 三、出租标的整体出租,租赁期以实际签约时间计算; 四、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进行转租、分租,如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的,承租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承租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五、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承租方应接受出租标的现状,并自行向有关部门了解关于办理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的相关政策;成交后,不能以出租标的现状影响其办理上述手续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出租方及江苏产权不负责办理上述手续; 六、承租方如对出租标的进行改造,需按照出租方装修要求及承租方经营需求合理设计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批通过后方可施工,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装修须符合消防规定,并须经出租方验收通过后方可开始营业; 七、承租方对出租标的使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规章的规定,承租方须自行了解出租标的有关经营证照办理情况; 八、房屋租赁用途:仅限用于打印复印、图文,不得经营任何超越该房屋设定租赁用途和经营范围的经营项目,包括任何形式代办类服务。不得从事金融集资及民间借贷等行业,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九、承租方经营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会员卡、充值卡等先充值后使用的卡券。 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出租方提供的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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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支付(详见公告附件)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一、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 (*)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与承租业态相匹配; (*)意向承租方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无行政处罚记录(企业法人提供自本招租公告发布之日后的网站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行政处罚记录(个体工商户提供自本招租公告发布之日后的网站截图); 二、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招租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意向承租方(含意向承租方控股股东及控股股东为同一方的其他主体)须提供自本招租公告发布之日以往*年内未因自身的违约或不恰当履约行为导致与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及其关联方等发生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或诉讼等情形的书面承诺函(如后期发现与上述情况不符,出租方有权取消或解除合同,并由承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本次招租标的不接受目前校内在营商户的承租方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公司参与报名承租,如后期发现承租方存在上述情况,出租方有权取消合同,并由承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二、本项目不接受未进行现场踏勘意向承租方的报名。意向承租方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详见项目公告附件《现场踏勘确认书》),完成现场踏勘后领取出租方盖章的勘查证明,现场踏勘费用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三、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报名。
最终解释权归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所有。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 现场展示 | 意向承租方如为企业法人,则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是法人不需提供委托书);如为个体工商户,则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身份证原件进行现场勘测,并现场登记,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意向承租方承担。 本项目不接受未进行现场踏勘意向承租方的报名,意向承租方自行勘查现场,因勘查工作不详细的承租方承租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出租方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踏勘时间:提前电话预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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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 **:**:** 至 ********** **:**:** | ||
| 报名手续 | 一、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时前,登录江苏产权市场网(*交易平台)(***.****.***.**),按照《*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至*交易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未能上传扫描件的,报名无效。 意向承租方(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须提交的材料(所有材料加盖公章): *、营业执照复印件; *、企业法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公告附件,自行下载),个体工商户提供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承租承诺函(公告附件,自行下载); *、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页面截图; *、现场踏勘确认函(公告附件,自行下载); *、意向承租方(含意向承租方控股股东及控股股东为同一方的其他主体)书面承诺自招租公告发布日起以往*年内未因自身的违约或不恰当履约行为导致与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及其关联方等发生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或诉讼等情形。如后期发现与上述情况不符,出租方有权取消或解除合同,并由承租方承担违约责任。(自拟,盖章签字) *、出租方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委托方或交易所要求报名方修改或补充资料的,报名方应于交易所发出通知之日或公告期截止之日(以时间靠后者为准)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前将修改或补充的资料一次性重新提交,逾期不提交的,为无效报名;(交易所发出通知之日是指交易所于*交易系统退回原报名资料之日) 二、报名成功后,交易所将会同出租方根据报名结果进行资格审查,由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是否符合条件进行最终资格确认。 三、交易方式 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协议方式租赁,直接确定其为承租方;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交易所将组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竞价形式为网络一次性报价,每位竞价参与方均只有一次充分报价机会,由出价最高者为该项目标的成交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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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一、保证金金额:*****元整,按照系统提示交纳。 二、交纳期限:公告截止当日**:**(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意向承租方按系统提示缴纳保证金后,需自行登录所注册意向承租方账号的‘我的报名’进行保证金确认缴纳,确认后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的,方为有效保证金,由此产生的因保证金无效而导致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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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一次性报价 |
增价幅度(元)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另行通知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
/ | |
| 服务费 | 交易所出具成交确认书后,承租方按成交平均月租金的**%向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 |||
| 附件下载 |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张女士:************ |
| 咨询时间 | 公告挂牌期内工作日时间 | |
| 咨询地址 | 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号金财大楼** | |
| 技术支持 | 徐女士:************,************ | |
| 其 他 | 传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