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25-12-10 00:00:00
|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天津市危险化学品、工贸行业城市安全风险评估项目(项目编号:****************)更正公告第*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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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天津市危险化学品、工贸行业城市安全风险评估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天津市危险化学品、工贸行业城市安全风险评估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 (三)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一)第一包评分因素客观分第*条变更为“投入的以下人员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姓名、开标日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由投标单位为投入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定加分。 (*)投入本项目的评估人员具备安全类相关专业正高级职称或一级安全评价师证书,提供以上证书扫描件,每个合格的证书扫描件得*分,最多**分。 (*)投入本项目的软件开发人员具备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证书(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软件设计师、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系统架构设计师),提供以上任意证书扫描件,每个合格的证书扫描件得*分,最多*分。 注:一人持多证不可以重复记分。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意组成单位提供上述材料即可。” (二)第一包评分因素客观分第*条中的第(*)项变更为“(*)投入的专家职称评价(*分)投入本项目的专家人员具备安全类相关专业正高级职称或一级安全评价师证书≥**人,提供证书扫描件,每提供*人的证书扫描件得*.*分,最多*分。注:同一人持多证不重复得分。” (三)第一包项目需求书最后一项“(六)投入人员要求”中第*条的要求变更为“具备安全类相关专业正高级职称或一级安全评价师证书。”,第*条的要求变更为“其中危险化学品行业专家不少于**人,工贸行业专家不少于**人,投入本项目的专家具备安全类相关专业正高级职称或一级安全评价师证书≥**人。” (四)其他内容不变。 三、更正日期 ****年**月**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李楠、张东伟、杨光 (二)联系电话:************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应急管理局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怒江道**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王盛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号二楼。 七、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真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传真号:************)。至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天津市危险化学品、工贸行业城市安全风险评估项目(项目编号:****************)的更正公告第*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传真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表示确认。 传真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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