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眉山天府新区青龙第二工业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EPC招标文件澄清说明函(第01号)网上补遗
2025-12-10
四川/眉山 变更澄清
关于眉山天府新区青龙第二工业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EPC招标文件澄清说明函(第01号)网上补遗
四川/眉山-2025-12-10 00:00:00
四川/眉山-2025-12-10 00:00:00
关于眉山天府新区青龙第二工业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招标文件澄清说明函
(第**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因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优化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的通知(川建审函〔****〕****号)》,四川省厅官网不展示除在川负责人以外的人员信息。
关于眉山天府新区青龙第二工业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一、现将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条第(**)其他要求中“(*)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所有人员注册证件信息除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需通过应急管理部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信息查询栏目(*****://****.***.***.**/******/*****/*****/****/*********/*****.****)并将网络截图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其他所有人员注册证件信息需通过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门户网站查询并将网络截图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修改为:“(*)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所有人员注册证件信息除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需通过应急管理部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信息查询栏目(*****://****.***.***.**/******/*****/*****/****/*********/*****.****)并将网络截图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其他所有人员注册证件信息需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查询并将网络截图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二、招标文件其他事项不变,请以重新生成的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眉山环天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