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东南-2025-12-10 00:00:00
标的名称: | 凯里市黔东南新区一批资产处置项目 | ||
项目编号: | ************* | 转让底价(万元): | *****.****** 万元 |
公告起始日期: | ********** | 公告截止日期: | ********** |
公告周期: | *个工作日 | 发布媒体名称: | 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网站 |
标的所在地: |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凯里市 | 标的类型: | 房产 |
一、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凯里市财政局 | ||
注册地(地址): | 贵州省凯里市宁波路*号 | |||
法定代表人: | 何建 | |||
注册资本: | 万元 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政府部门、机构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其他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 ****************** | |||
资产转让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地市级其他部门监管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凯里市人民政府******************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
批准单位名称: | 凯里市人民政府 | |||
决议类型: | 批复市人民政府关于处置部分国有资产用于化解债务的批复 | |||
内部审议情况: | 其他类型 | |||
二、标的简况 | ||||
转让标的 | 资产描述: | 转让标的按现状整体转让,意向受让方现场踏勘自行判定。 | ||
不动产 | 地理位置: | 位于凯里市黔东南新区宝京连接西侧,宝京至大数据产业园连接线全世通*、*、*幢及宿舍楼 | ||
权证编号: | 黔(****)凯里市不动产权第*******号、黔(****)凯里市不动产权第*******号、黔(****)凯里市不动产权第*******号、黔(****)凯里市不动产权第*******号 | |||
建筑面积: | *****.**平方米 | |||
当前用途: | 商业用地/商业服务 | |||
共有情况: | 无 | |||
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受让权: | 否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江苏天圣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 |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
核准(备案)日期: | ||||
评估基准日: | ********** | |||
账面价值(万元) | 评估价值(万元) | |||
*****.******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 | |||
转让标的单价评估值(万元): | ||||
重要信息披露 | *、本次转让标的按现状整体转让,受让方自行踏勘,责任自负。 | |||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本项目公告期间,意向受让方可以对转让标的进行尽职调查,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转让方会对意向受让方实施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意向受让方需详细阅读有关备查资料。须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审慎的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资产交易合同》、退还标的或拒付价款。 | |||
保证金返还: | 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最终受让方的,所交纳保证金自书面审核确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 | |||
本次转让是否涉及抵押、担保、查封、租赁、诉讼: | 是 | |||
是否允许联合体受让: | 否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万元 | |||
交纳时间: | 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后交纳,不得晚于公告截止日**:**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保证金交纳事项: | 意向受让方按标的转让公告的约定金额交纳保证金至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转让底价受让交易标的承诺的确认。 | |||
四、信息公告期及交易方式 | ||||
信息公告期满后若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信息披露条件,重新公告。 | |||
挂牌期满后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自主报价 | |||
信息公告期满后若征集到两个或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网络竞价 | |||
五、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现对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进行委托,拟将我方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就本公告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的产权转让信息并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做如下承诺: | ||||
六、意向受让方享有权力及负义务 | ||||
意向受让方享有以下权利: | ||||
七、附注: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保证金交退有关须知 | ||||
*.出现下列情形意向受让方可申请退还保证金: | ||||
项目联系人:吴才芳 | ||||
联系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