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民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二次装修工程和医疗专项工程(二次装修部分)项目合同及履行公示项目合同及履行公示
2025-12-10
广东/湛江 中标结果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民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二次装修工程和医疗专项工程(二次装修部分)项目合同及履行公示项目合同及履行公示
广东/湛江-2025-12-10 17:23:14
广东/湛江-2025-12-10 17:23:14
公告*正常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民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二次装修工程和医疗专项工程(二次装修部分)项目合同及履行公示
共 * 条
公示信息
| 招标项目名称 |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民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二次装修工程和医疗专项工程(二次装修部分) | ||
|---|---|---|---|
| 标段(包)名称 |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民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二次装修工程和医疗专项工程(二次装修部分) | ||
| 性质 | 正常 | 文件发布人 | 广东鼎建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
| 公示发布时间 | ********** | ||
合同信息
| 合同名称 |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民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二次装修工程和医疗专项工程(二次装修部分)建设施工合同 | ||
|---|---|---|---|
| 招标人名称 |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民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招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 中标人名称 | 广西华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 合同签订人或其委托人全称 |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民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广西华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合同金额 | *******.** |
| 合同单位(甲方) |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民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合同单位 | 广西华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合同期限(年) | * | 合同签署时间 | ********** |
| 质量要求 |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验收达到合格以上(含合格)等级标准。 | ||
| 合同主要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民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二次装修工程和医疗专项工程(二次装修部分)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民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二次装修工程和医疗专项工程(二次装修部分)\**.工程地点: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民安街道民勤路**号\**.工程立项批准文号: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和招商局以湛开发招投审﹝****﹞*号、湛开发招投审﹝****﹞**号、湛开发招投审﹝****﹞**号。\**.资金来源: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解决。\**.工程规模: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住院综合楼首层放射科改造面积约***.**平方,放射科的改造装修需通过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的评审,编制《**、**放射诊断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表》、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并协助招标人办理《放射许可证》。二层检验科改造面积***.**平方,五层分娩室改造面积***.**平方,六层手术室、血库、供应室改造面积约为***.**平方,无菌消毒中心改造面积为**平方,装饰工程,电气与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医用气体系统、医用呼叫系统。\**.工程承包范围:按本次招标工程的招标文件、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有关资料、说明标准、规范所涉及的内容以及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列出,但为本工程的稳定、完整、安全等所必要的附加工程。经财政部门或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审定预算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量,不能视为承包人为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所完成的实际或正确的工程量,承包人完成本合同工程可能需要完成与工程量清单不同的工程量。\* 二、合同工期\*工期: *** 日历天。\* 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验收达到合格以上(含合格)等级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叁佰零玖万捌仟伍佰壹拾元肆角肆分(¥*******.**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壹拾叁万叁仟陆佰伍拾叁元叁角壹分 (¥ ******.**元);\*(*)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 (¥ / 元);\*(*)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 (¥ / 元);\*(*)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 / (¥ / 元)。\**.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 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李高明。\* 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 ||
| 其他内容 | 无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