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2025-12-10
浙江/绍兴 质疑投诉
诸暨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浙江/绍兴-2025-12-10 00:00:00

、项目编号:浙江智拓**********

二、项目名称:诸暨市五泄镇环境卫生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石家庄鼎航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昌盛大街***号瑞泰澜庭号楼单元***

被投诉人*诸暨市五泄镇人民政府

地址:诸暨市五泄镇五泄路***号

被投诉人*浙江智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诸暨市艮塔东路***号

相关供应商:诸暨市锦诺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陶朱街道百花路***号

当事人:

地址: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石家庄鼎航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对诸暨市五泄镇环境卫生保洁服务采购项目(浙江智拓**********,以下简称本项目)诸暨市五泄镇人民政府、浙江智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质疑答复不满,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年**月**日审查后受理。经依法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国家统计局《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规定,从业人员期末人数指报告期最后日在本单位工作,并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的人员数。该指标为时点指标,不包括最后日当天及以前已经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是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之和。因此,《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从业人员不能等同为参保人数。参保人数仅指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在册员工,通常少于从业人员数。中标供应商诸暨市锦诺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亦对其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数作出解释,并提供了相关证据。因此,投诉事项缺少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
综上,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诸暨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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