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邑区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招聘公告
2025-12-09
吉林/吉林 中标结果
昌邑区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招聘公告
吉林/吉林-2025-12-09 00:00:00
昌邑区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 **:**

  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总工发〔****〕**号)、吉林省总工会《关于做好 ****年度聘任全省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工作的通知》及相关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人

  二、报名条件

  (一) 基本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

  *.吉林市区户籍

  *.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热爱工会工作,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

  (二)具体条件

  *.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作风严谨,办事公道,热爱工运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

  *.掌握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和工会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了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财务制度、劳动工资管理、社会保障和劳动安全卫生等方面的相关专业知识。

  *.具有丰富的集体协商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思辨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身体健康、责任心强,能独立承担集体协商、调查研究培训教学等任务,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熟悉办公自动化。

  *.优先从熟悉集体协商工作的党政机关、长期从事工会工作、长期从事企业人力资源工作以及社会组织中的专家、学者、律师等退休人员中选聘,男年龄不超过**周岁,女年龄不超过**周岁。

  三、人员管理和待遇

  (一)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岗位实行“谁用人、谁管理、谁考核”的管理原则,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岗位人员必须遵照用人单位所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聘任、使用、考核、退出等管理工作,凡违反相关规定、工作纪律或健康原因不适合岗位要求的,即行终止协议。

  (二)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岗位用工协议一年一签。

  注: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岗位用工协议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三)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岗位补贴按照《吉林省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管理办法》的规定,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

  ****年**月**日***日(工作日内),上午*:*****:**,下午**:*****:**。

  (二)报名地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报名地点:昌邑区职工服务中心

  位置:吉林市昌邑区解放北路通潭西区*座**号网点(昌邑区婚姻登记处旁)

  联系人:韩振明 联系电话:********

  (三)报名材料

  持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明、退休证明现场报名。

  (四)考试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不设开考比例。面试满分为***分,合格线为**分,按分数高低和综合能力水平择优录取。

  (五)公示

  面试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个工作日。

  

吉林市昌邑区总工会

****年**月*日

初审:郝佳 复审:黄月终审:于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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