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25-12-10 00:00:00
某码头港池航道维护性疏浚工程采购结果公示(*****************)(第*包)
某码头港池航道维护性疏浚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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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某码头港池航道维护性疏浚工程”于****年**月**日评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某码头港池航道维护性疏浚工程
二、项目编号:*****************
三、评标结果及中标候选人名单:
第一中标候选人:上海唯者港务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航捷疏浚打捞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江苏荣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 元。
四、公示有效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计算*个工作日(不含发布当日)。
五、评标委员会成员
寿顺宝、王国水、喻栓旗、吉晓玲、陈清宇
六、质疑渠道
如对以上评标结果存在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我单位提出质疑,我单位将在收到书面质疑起*个工作日内,向质疑人书面答复。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表示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合作。
七、提出质疑方式
(一)纸质文件递交。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单位名称;
*.质疑事项、请求、主张;
*.必要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
*.提出质疑的日期;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不接受邮件、传真、邮寄等方式)。
(二)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扰乱采购评审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质疑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质疑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监督部门处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某单位
联 系 人:陈助理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