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院区消防改造项目第三次网上竞采公告
2025-12-10
重庆 中标结果
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院区消防改造项目第三次网上竞采公告
重庆-2025-12-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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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院区消防改造项目第三次网上竞采公告
( 竞采编号:*****************)
发布时间: ********** **:**:**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机构)受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购人)委托对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院区消防改造项目(项目)采用 综合评分法 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 元)
  • 包*(商品种数:*)
  • 包合计:***,***.**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采购预算(元) 数量 小计(元)
采购目录:
房屋修缮
需求描述:
本项目为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院区消防改造项目,改造面积约****㎡,主要内容为新增消防报警系统,消防水灭火系统,应急照明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 *(项) ¥***,***.**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
  •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竞采文件
三、报价时间
  • 报价开始时间:
    ********** **:**:**(北京)
  • 报价截止时间:
    ********** **:**:**(北京)
四、响应文件要求
  • 文件必须上传:
  • 文件上传说明:

    响应文件必须上传正本***版本(带签章)

五、商务条款
  • (一)工程工期:

    **日历天。工期自采购人发出开工通知之日起计算。

  • (二)报价要求:

    (一)本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采用综合单价计价,一般计税法。

    (二)供应商应以竞争性比选文件、本次招标范围的工程量清单、现场踏勘情况、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号)和“工程量清单”的要求,由供应商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报价中不得出现漏项、缺项,若中标后发现漏项,视为供应商已包含在其他报价中,采购人不予追加费用。

    (三)供应商的报价中对于采购人给出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不能进行改动,须按照采购人给出的金额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

    (四)本项目设置全部清单的综合单价为最高限价,供应商的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每项清单的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

    (五)报价范围:各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和总价及现场情况进行自主报价。含完成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措施费、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税金等所有费用,接入施工场地水、电、通讯、道路,以及施工条件受限需采用的材料等可能产生的费用。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 (三)付款方式 :

    (一)本项目无预付款,项目履约完成并通过采购人组织的竣工验收后,且采购人确认成交供应商出具的合规全额发票无误,启动付款流程申请支付至结算金额的**%,待结算审核单位出具结算审核报告后启动付款流程申请支付至结算金额的**%。

    (二)工程保修期具体参照《工程质量保修书》,留*%作为质保金。保修期满后,经建设方对保修质量及服务确认后**天内,无息退还供应商余下尚未使用的质保金(若无扣款)。

  • (四)实施地点:

    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采购人指定地点)。

  • (五)验收方式:

    *.工程完工后,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交完整的验收资料,按国家相关标准验收程序和规程进行验收。在项目竣工验收时,成交供应商应提供验收报告,并取得由建设管理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凭证》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检查结果通知书》。

    *.达到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前述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等。

    *.成交供应商未达到采购文件的要求,导致项目无法通过验收或需返工、修复的,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自费整改至合格。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直接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额外的监理费、管理费、第三方检测费等,成交供应商应予以全额赔偿。

    *.验收的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 (六)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质量要求: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二)工程质保期需满足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监制《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书》相关要求,缺陷责任期为**个月。质保期自取得《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检查结果通知书》(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在缺陷责任期内,所有施工质量缺陷维修均为现场服务,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维修通知后**分钟内响应,* 小时内到达现场,** 小时内完成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包含在投标报价内,不再另外计费。

  • (七)违约责任:

    (一)乙方逾期完工每日按合同总金额*%支付违约金,逾期超*日采购人可解除合同,供应商退还已付款并按合同总金额**%支付违约金,并赔偿额外损失。

    (二)若乙方验收不合格须及时无偿整改,逾期按工期违约计罚;累计两次整改仍不合格的,采购人可解除合同,供应商按合同总金额**%支付违约金。

    (三)质保期内维修响应或效果不合格的,采购人可委托第三方维修,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四)乙方擅自更换人员或拟派人员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每人次按合同总金额*%支付违约金;主要人员缺岗每日按合同总金额*.*%支付违约金,累计缺岗超*日采购人可解除合同。

    (五)乙方未经同意转分包的,采购人可解除合同,供应商按合同总金额**%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隐瞒转分包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六)乙方违约导致甲方起诉或涉诉的,乙方应承担甲方由此产生的全部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保全费、担保费等。

    (七)违约金可从工程款或质保金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可追偿。

  • (八)其他:

    (一)成交供应商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应在规定的时限内负责返修。返修后须重新验收,验收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二)涉及施工的有关费用由施工承包方负责,自行处理好与社会相关部门及人员关系,办理与本项目相关手续。所有手续须在开工前办理完毕,费用由供应商承担,若因手续不全导致项目停工或被处罚,责任由供应商承担,且工期不予顺延。

    (三)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本篇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其他条款的要求。

    (四)成交供应商需提供书面承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日内和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成交供应商需接受采购人提供的合同文本。

    (五)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六)供应商为本项目编制的所有技术文件、图纸等成果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六、其它说明及要求
  •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家及以上相同最高得分的,按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部分得分高低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部分得分高低顺序排列推荐。。
  •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采购方式,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 (三)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说明:
    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 ****.**元 ,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 (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 (五)采购异议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供应商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当事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交易纠纷联系人:
      贺老师
    • 交易纠纷联系电话:
      ************
    • 交易纠纷联系地址:
      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街道西郊路**号
    • 异议联系人:
      余西琼、郑君、丁春来
    • 异议联系电话:
      ************
    • 异议联系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星光大道**号土星**座****
七、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 单位名称: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人:
    郑君
  • 联系电话:
    ************
采购需求方
  • 单位名称:
    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联系人:
    贺老师
  • 联系电话:
    ************
采购文件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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