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2025-12-10 00:00:00
杭州湾地区环线并行线****(杭甬高速复线)宁波段一期工程、慈溪(新浦)服务区及出入口工程结算审计服务第*次澄清回复/修改
杭州湾地区环线并行线****(杭甬高速复线)宁波段一期工程、慈溪(新浦)服务区及出入口
工程结算审计服务招标文件
第*号补遗书
按照《杭州湾地区环线并行线****(杭甬高速复线)宁波段一期工程、慈溪(新浦)服务区及出入口工程结算审计服务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 *.*款规定,招标人发布招标文件第*号补遗书。本补遗书是对已发布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应优先于已发布招标文件阅读,当本补遗书与已发布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补遗书内容为准。
招 标 人:陈先生电话:*************
招标代理:宋女士 电话:*************
一、招标文件补遗
将第一章 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更正为: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业绩要求:自****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承接一个概算投资额不低于**亿元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审计业绩(至少含土建工程结算审核或审计工作内容)。
*.*项目团队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并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担任过一个概算投资额不低于**亿元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审计项目(至少含土建工程结算审核或审计工作内容)的项目负责人。
(*)项目组其他主要成员要求其中*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土木建筑工程专业)、其他*人具有交通运输部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并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其他:(*)自****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及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显示内容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
(*)参加过本项目工程结(决)算审计及土建、机电、房建施工标段的招标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等相关工作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二、招标文件答疑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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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浙江杭甬复线宁波一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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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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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
****年**月**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