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老河口市财政局关于对老河口市环卫设施设备更新项目(5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12-10
湖北/襄阳 质疑投诉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老河口市财政局关于对老河口市环卫设施设备更新项目(5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湖北/襄阳-2025-12-10 00:00:00

老河口市财政局关于对老河口市环卫设施设备更新项目(*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发布单位:老河口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老河口市环卫设施设备更新项目(*包)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浙江帝楷工贸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新碧街道新中路*号*号厂房

被投诉人:老河口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址:老河口市军工路*号

相关当事人:湖北汉睿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老河口市大桥路停车场院内

三、基本情况

(一)本项目的项目编号为******************,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现已审查结束。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为:浙江帝楷工贸有限公司认为参与的“老河口市环卫设施设备更新项目”报价*******元低价落选存在以下问题。
*、高价中标合理性质疑。中标方报价********元,投诉人报价*******元,违背政府采购“优质优价”原则。
*、关联交易嫌疑。湖北嘉洁益丰环保有限公司仅参与老河口市项目,且全部中标项目并均为老河口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涉嫌预设条件、存在排他性。
*、资质匹配度问题。中标企业注册资本与项目规模不匹配,经验欠缺,投诉方认为自己更有专业度。
*、评审透明度缺陷。未公开技术方案对比详细评分依据,评委存在统一打分倾向嫌疑。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驳回投诉。

五、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老河口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老河口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老河口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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