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处理处罚公告]沙洋县财政局关于对湖北光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处罚公告
2025-12-10
湖北/荆门 质疑投诉
[一般处理处罚公告]沙洋县财政局关于对湖北光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处罚公告
湖北/荆门-2025-12-10 00:00:00

沙洋县财政局关于对湖北光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处罚公告

发布日期:********** **:**发布单位:沙洋县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一般处理处罚当事人

名称:湖北光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当事人类型:供应商

二、违反一般处理处罚的具体情形

你公司在沙洋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组织实施的沙洋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联系荆门市金地丰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云南利翀科技有限公司和上海磊森贸易有限公司等*家公司参与投标。*家公司均按照你公司指导的投标报价制作标书。****年*月**日,你公司中标,中标价格*******元。该项目已于****年**月实施完毕,未造成大的危害和社会影响。

三、处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三款、湖北省财政厅印发的《湖北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规则》《湖北省财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

四、处理结果

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六的罚款(柒仟零叁拾贰元),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处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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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机关:沙洋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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