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设备购置项目
2025-12-10
湖南/株洲 招标采购
炎陵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设备购置项目
湖南/株洲-2025-12-10 00:00:00

炎陵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设备购置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年**月**日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人(全称):炎陵县卫生健康局 (甲方)

供应商(全称):株洲飞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炎陵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设备购置项目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炎财采计【****】******

*)项目内容:五分类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彩色多普勒诊断系统、全自动生化仪、全自动尿液分析仪等一批设备产品明细表为准

*)是否分包:/

*)项目负责人:周沙沙

*)联系电话:***********

*.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人民币)叁拾壹万捌仟元整

*)产品明细与价款

产品名称(注册证名称)

型号

品牌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备注

五分类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

**********

优利特

*

*****

*****

质保三年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

*****

开立

*

******

******

质保五年

全自动生化仪

*******

优利特

*

*****

*****

质保三年

全自动尿液分析仪

*********

优利特

*

*****

*****

质保三年

合计金额(***)

******.**叁拾壹万捌仟元整)

*)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付款方式:

乙方按合同约定按时保质完成设备交付、安装调试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日,甲方支付款项至合同金额的**%(¥******,叁拾万捌仟肆佰陆拾元整)剩余合同金额*%(****,玖千伍佰肆拾元整作为质量保证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壹年届满**日内无息支付

甲方开票信息如下:

甲方名称:炎陵县卫生健康局

纳税人识别号:******************

乙方结算银行账号如下:

乙方名称株洲飞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

名:株洲飞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开户行: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长江支行

号:*****************

*.合同履行

*)项目实施交付期为** 个日历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如非乙方原因不可抗力、场地原因、配合延迟、政策调整及其他原因等)导致的交付延期,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且交付期相应顺延

*)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方式:乙方须在交货期限内交货并按甲方的要求以及相关的国家标准规程规范包工包料进行安装调试到位、保证甲方正常使用(相关费用均包含在合同金额之内)

*)履约担保/

*.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炎陵县卫生健康局

*)验收方式及标准:验收相关程序按照《株洲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执行。

*.项目验收要求

*)根据相关的规定,本项目采用一般程序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双方协商选定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协商不成的,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检测结果证明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乙方返工后、再进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完成全部设备的安装调试,并书面通知甲方后,甲方应在**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因非甲方原因(如设备需第三方校准等)导致无法按期验收的,期限相应顺延。甲方逾期未组织验收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验收合格。

*.质量要求

*)乙方应提供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检验证书或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满足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技术指标,所有货物必须为符合国家相关检测标准的合同签订时间*全新产品。甲方在检验中如发现合同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应在验收期内提出书面异议或不予验收。乙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内容要求乙方对耽误时间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乙方负责(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若出现因人为破坏造成的货物损坏,乙方可以提供有偿的更换或维修服务。

*)质保期:五分类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全自动生化仪、全自动尿液分析仪等三个产品质保期为三年,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质保期为五年。(自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免费运维期内乙方应提供免费运维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电话技术服务、现场技术服务、定期巡查服务、性能调优、技术升级服务、非人为损坏维修服务等。五分类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全自动生化仪、全自动尿液分析仪等三个产品免费运维期为三年,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免费运维期为五年。在质保期外,设备部件出现故障,乙方应按响应时间要求派技术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维修,需要更换的部件要按生产厂家的厂价提供,同时部件按原厂保修承诺执行,期间中标人产生的人工、食宿、交通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提供终生有偿维修服务。乙方应明确主要件的建议更换周期、当前市场参考价格(或约定以届时生产厂家官方公布的含税零售价为上限),以及人工服务费的收费标准。乙方承诺在接到甲方故障报修通知后*小时内响应,如需现场服务,应在**小时内派员到达现场

*.服务培训要求

乙方需根据项目建设内容,制订培训计划方案、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免费培训服务。

*)培训对象。对本项目部署的所有单位用户进行培训

*)培训内容。提供技术理论、应用系统操作和使用、系统运维等培训。服务供应商应根据使用对象,制定不同的培训内容。

*)培训方式。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开展培训,培训组织形式包括集中场地培训、现场使用培训、一对一培训、线上远程培训等相结合的方式。

*)培训考核。乙方有义务在培训完成后进行考核, 根据考核的结果, 对部分未达到培训效果或培训中忽略的内容,进行相应的补充培训, 以帮助系统用户更好地了解、掌握系统。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乙方需提供以下资料:

*)所投设备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医疗器械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所投医疗器械不是自行生产,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所投医疗器械均自行生产的,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乙方必须保证此次中标的所有医疗设备数据按统一标准规范,无缝对接湖南省基层卫生信息系统*.* ,实现服务数据实时上传,互联共享。

技术规格与服务要求

一、数据对接要求

*.*乙方应保证所供设备在验收合格之日起**日内,按照《湖南省基层卫生信息系统*.*数据接口规范》(最新版本)完成数据对接,实现关键数据项的实时上传。

*.*对接成功的标准为:连续*个工作日,数据上传成功率达**%以上,且经甲方书面确认。

二、部署与安全要求

*.* 乙方应负责完成设备接入所需的全部软硬件配置,相关费用总额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除本合同明确约定外,甲方无需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 乙方应在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日内,完成本项目所涉系统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二级)测评工作,并取得公安机关备案证明。测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违约责任

*.* 若乙方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完成数据对接或通过等保测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超过**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要求乙方退还全部已付款项,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为确保投标人所投产品或服务能够与现有的省平台顺利对接,满足项目的实际需求。乙方提供的模块具备接入省平台的资质并提供相应承诺函。

乙方须承担系统部署所需软硬件资源费用,包括计算、存储、安全、网络、国产化操作系统、国产化数据库资源,满足省级云部署要求。

围绕国产化服务器、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等技术规格要求和标准进行,并能通过适配性验证,确保系统安全运行。

乙方须进行网络安全体系建设,建设完成后通过网络信息安全二级及以上等保测评,供应商需承担相关费用。

*.送达条款

本合同联系方式和联系信息适用于双方往来联系、书面文件送达及争议解决时法律文书送达。双方联系方式变更需提前*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因一方提供或变更的联系方式错误导致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一方按本合同地址邮寄相关文件,寄出之日起满*日即视为送达。双方指定联系地址与联系方式如下:

甲方联系人:周沙沙,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炎陵县卫生健康局

乙方联系人:易翔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马家河街道金马路*号中南高科株洲智创广场**号厂房***号房**/**/**/**/**/**/**/**/**号。

**.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炎陵仲裁委员会仲裁 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采购人执 份,供应商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株洲市炎陵县

方:炎陵县卫生健康局(公章) 乙方:株洲飞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话: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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