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安-2025-12-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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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公安局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和执法办案体检
中心建设项目成交公示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霍山县公安局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和执法办案体检中心建设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牵头人:安徽省霍山县华融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安徽中忻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衡山镇淠河东路**号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林店街道阜阳北路***号金钢大厦*层*******室
成交金额:叁佰贰拾玖万贰仟柒佰贰拾肆元壹角整(小写:*******.**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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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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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霍山县公安局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和执法办案体检中心建设项目 本工程主要工程内容为:主要综合楼*主体加固及新建结构、综合楼*装饰工程、综合楼改造(安装)、室外(安装)(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及图纸)。 施工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桂月月 执业证书信息: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皖************) |
五、评审专家名单:徐锐、张亚渠、郭延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最迟为本项目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霍山县公安局(采购人)和安徽铭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依法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号令)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霍山县公安局
地址:六安市霍山县花园北路*号
联系电话:郭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铭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衡山镇中兴南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女士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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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铭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