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本溪-2025-10-28 00:00:00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一中食材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四、项目名称:桓仁满族自治县第一高级中学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桓仁满族自治县第一高级中学
地 址:桓仁镇清华路**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辽宁桓州坊品牌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桓仁镇莲沼街**组**幢*单元*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桓仁满族自治县第一高级中学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数量验收标准 (*)来货量大于订货量时按订货量验收,来货量小于订货量**%( 一年中不能超过*次),则告知中标人必须在*小时内补齐,若无法补齐数量,采购人自行采购,采购人自行采购补充部分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支付后在月结时进行结算,采购人按缺货金额的**%在供货结算款中进行扣罚。 *、质量验收标准 (*)标准:所供应米面油类食材须在质保期内,其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不得出现临期、过期产品。不得出现腐烂、变质、发霉、异味等现象。需符合招标文件中所述的食材、食品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食材、食品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肉蛋奶类食材需保证均为正规生产的新鲜(冰鲜除外)检验合格、无毒、无辐射、无侵权货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 (*)送货品种必须与订货品种一致。 (*)食材有包装的,食材的包装必须完整清洁(无损、无污、无皱),采购人有权拒收包装不整齐、已拆封的商品。 (*)采购人发现商品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水渍、串味、受潮等导致货物性质改变的,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商品。 (*)中标人保证所提供的鲜肉类、生禽、鲜蛋、奶的多样性和季节性,以保证新鲜感,并在投标文件中列出相关品目。 (*)中标人应能够配合采购人及时更新所提供的符合卫监部门要求的有效期限内的分割肉销售凭据、动物防疫合格证、畜产品检验合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中标人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的、有毒食品的, 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中标人承担。还将受到如下处罚: 中标人提供假置伪劣、过期、变质食品的,移交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局。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元
合同金额:*,***,***.**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