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12-10
四川/自贡 质疑投诉
自贡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自贡-2025-12-10 00:00:00
四川/自贡-2025-12-10 00:00:00
自贡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自贡市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大中小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东部院区职工食堂和营养食堂厨房设施设备及部分排烟系统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永星源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蓉都大道南四段***号*栋*层附***号****号
被投诉人:四川久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汇东丹桂大街蓝鹰海岸综合楼
四、基本情况
四川久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东部院区职工食堂和营养食堂厨房设施设备及部分排烟系统(*****************),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成交供应商所响应产品保鲜台**、保鲜台**型号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尺寸,属于虚假响应投标。
投诉事项*:成交供应商所投产品电热消毒柜的温度达不到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最高温度***度,属于虚假响应投标。
投诉事项*:成交供应商所投产品台式电磁炉(平头)、电磁大锅灶、电磁双头平头煲汤灶、电磁立式四头煲仔炉不具有能效标识管理要求,属于虚假响应投标。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自贡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