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12-10
四川/自贡 质疑投诉
自贡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自贡-2025-12-10 00:00:00
自贡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自贡市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东部院区窗帘(隔帘)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长明新锐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号*栋*单元**楼****号

被投诉人: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自流井区尚义灏一支路**号

被投诉人: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一街**号*栋*单元**层****号

四、基本情况

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东部院区窗帘(隔帘)(*****************),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未依法设置采购需求的技术要求,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

投诉事项*:未依法设置评分因素。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四)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它补充事项

自贡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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