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天津市津南区生态环境局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以单一来源方式,对天津市津南区生态环境局物业管理项目实施采购,现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项目名称:天津市津南区生态环境局物业管理项目
*.项目编号:****************
二、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天津华晟德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小站镇新开路村汉港路东侧**米
*.成交金额:*******.**元。
*.主要成交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基本概况:物业管理
三、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云芳、敖明旭、李希忠(采购人代表)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子煜
*.联系电话:********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津南区生态环境局
*.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海河科技园海河创意中心*号楼*楼
*.采购人联系电话:李希忠 ********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七、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八、本项目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元。
九、成交结果公告期限
成交结果的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十、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天津市津南区生态环境局当前使用的办公用房为天津津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整体楼宇的一部分,天津津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由天津华晟德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提供各项物业管理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中第三十四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的规定和《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地上、地下建筑物和设施设备、相关场地,不得分割进行物业管理”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规定,该项目只能由天津华晟德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因此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选择天津华晟德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为本项目唯一供应商。
****年**月**日
中小企业声明函.*** 单一来源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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