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创新挑战赛(宁波)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2025-12-05
浙江/宁波 招标采购
关于印发《创新挑战赛(宁波)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浙江/宁波-2025-12-05 00:00:00

索引号:******************/**********
主题分类:科技
发布机构: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发文日期:**********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关于印发《创新挑战赛(宁波)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科技局

甬科合〔****〕***号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各区(县、市)科技局、财政局,开发区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财政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关于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创新挑战赛具体办赛要求和《宁波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甬科资〔****〕**号)等有关政策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激发企业创新活力,规范中国创新挑战赛(宁波)赛事组织工作,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创新挑战赛(宁波)管理办法(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宁波市财政局

****年**月*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印发《创新挑战赛(宁波)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创新挑战赛(宁波)管理办法(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持续推进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根据《宁波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甬科资〔****〕**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参照工信部关于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创新挑战赛具体办赛要求,规范创新挑战赛(宁波)赛事组织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创新挑战赛(宁波)(以下简称“挑战赛”)是由市科技局与市财政局共同举办的创新赛事。挑战赛主要围绕我市“***”现代化产业体系和“***”科技创新体系,聚焦关键核心技术,探索建立“企业出题、政府助题、机构解题、车间验题、市场评价”协同闭环机制,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创新项目形成机制和比选方式为核心,通过“揭榜挂帅”,为企业匹配创新团队,解决技术难题,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助力我市企业形成创新优势。

第三条 挑战赛是实现人才、技术、资本和市场等各类创新创业要素向企业集聚,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引导社会资本和创新主体加大研发投入的重要创新活动;是优化科技创新创业生态,唱好杭甬“双城记”,推进长三角一体化深度融合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和共同富裕先行市的有力支撑。

第四条 挑战赛需求类别分为重大技术需求与一般技术需求。提出重大技术需求与一般技术需求的企业,统称为“出题企业”。重大技术需求是指“出题企业”为实现技术自主可控或抢占科技制高点为目标,布局在未来*年内有望取得重大技术突破以带动社会经济效益显著提升的攻关项目中,针对“出题企业”短期内自身难以攻克的技术难点,委托外部科研力量利用科学技术进行协同攻关的技术需求。一般技术需求是指“出题企业”根据自身创新发展需要或为解决生产经营中具体难题,且有意向依托外部科研力量利用科学技术协同攻关的技术需求。

第五条 挑战赛赛事类型分为主场赛、区域专场赛、行业专场赛、企业专场赛,由市科技局确定年度赛事形式。主场赛是指面向全市全行业范围内企业开展的赛事;区域专场赛是指面向全市特定区域范围内企业开展的赛事;行业专场赛是指面向全市特定行业范围内企业开展的赛事;企业专场赛是指针对全市全行业范围内单一企业提出的技术需求开展的赛事。

第六条 挑战赛坚持赛事的公益性,遵循合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向参赛企业、研究机构和个人收取任何参赛费用,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第七条 市科技局负责挑战赛的活动方案制定、赛事活动组织,并会同市财政局研究制定有关支持政策,落实和保障赛事活动经费等,做好全过程绩效管理和执行管理。

市财政局负责赛事资金预算的保障,根据市科技局确定的资金分配方案下达资金,按规定做好绩效评价和财会监督工作。

第二章 赛事流程

第八条 赛事启动。市科技局起草制定年度赛事活动方案,公开发布赛事通知,召开赛事启动会议。

第九条 需求征集。市科技局根据年度支持的重点科研领域和方向常态化公开征集挑战赛技术需求,并纳入我市技术需求库。一般技术需求征集后进入市科技大市场常规技术需求对接流程。

第十条 需求遴选。市科技局依托宁波市技术需求库、重大专项指南和市外合作地区重大技术需求名单开展重大技术需求遴选工作。

技术需求库遴选是指宁波市技术需求库中的重大技术需求,经所在区(县、市)科技局、开发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初审,市科技局形式审查等筛选环节后,对符合条件的重大技术需求由各区(县、市)科技局、开发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出具重大技术需求推荐汇总表盖章件。

重大专项指南遴选是指面向我市重点研发计划申报指南中尚未有企业“揭榜”的技术需求,经市科技局确认后直接纳入挑战赛,支持“科技副总”辅助企业提出的技术需求。

市外合作地区重大技术需求,由市科技局与当地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共同征集,经当地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书面推荐后纳入挑战赛。

第十一条 实地诊断。市科技局组织技术、管理、财务等多领域专家深入“出题企业”,开展重大技术需求实地诊断工作。专家团队围绕产业规模、市场前景、产业链带动效应、国内外影响力及需求解决难度、是否能实现关键技术突破等关键要素进行调研与评估,形成“一题一案”诊断表,同时提炼技术需求,为企业提供专业的指导和建议。诊断表作为挑战赛重大技术需求榜单评审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 凝练发榜。市科技局委托专业服务机构组织专家对重大技术需求进行评审,由市科技局审议,明确列入榜单,研究确定最高悬赏金额后发榜,其余的重大技术需求进入市科技大市场常规技术需求对接流程。根据重大需求领域,在专家库中遴选评审专家,确保专业匹配度。评审内容主要包括技术需求重大性和先进性、项目技术路线可行性、研发成果可转化性、项目预算合理性、“出题企业”的承担能力和研发基础等方面。

第十三条 解决方案征集。针对挑战赛重大技术需求榜单,市科技局面向国内外征集揭榜团队。秉持“谁能干让谁干”的原则,坚持“创新不问出身,英雄不论出处”,不以“论文、职称、学历、奖项”等条件设置门槛,着重考量揭榜团队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条件。市科技局组织揭榜团队与“出题企业”充分对接,揭榜团队针对挑战赛重大技术需求榜单提出解决方案。

第十四条 现场赛。市科技局负责组织重大技术需求现场赛活动。一个榜单须至少三个技术团队入围现场赛,少于三个技术团队的榜单不开展现场挑战,该榜单技术需求进入市科技大市场常规技术需求对接流程。入围现场赛技术团队名单由市科技局会同“出题企业”共同确定。市科技局组织专家,以现场答辩、现场评审、现场亮分的形式,综合解决方案的技术性、匹配度和合作前景等方面进行评审,为“出题企业”寻求最佳解决方案和揭榜团队。

第十五条 重大专项立项。现场赛后两个月内,重大技术需求“出题企业”与该需求现场挑战第一名的揭榜团队签订技术合同,并按要求提交挑战赛重大专项申报。市科技局对项目进行审议决策,确定立项项目,项目列为宁波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统一管理。

第三章 参赛要求

第十六条 重大技术需求“出题企业”须明确参加四个赛事类型中的其中一个,且需满足以下要求:一是支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新技术企业,围绕主营业务和未来发展需要提出重大技术需求。二是企业上一年度有研发活动,且上一年度研发投入不低于****万元。三是企业近三年未纳入挑战赛立项项目支持范围。

第十七条 重大技术需求揭榜牵头团队所在单位一般为高校院所、产业技术研究院、新型研发机构等研究型单位;多个团队联合作为揭榜团队,须明确*个团队作为牵头团队,其余联合团队数量不超过*个;曾成功揭榜并合作的“出题企业”与技术团队,双方再次合作的项目将不再纳入挑战赛立项支持。揭榜单位要求为独立法人单位。

第四章 赛事支持

第十八条 挑战赛设立重大技术需求解决方案优胜奖和优秀奖,对挑战赛现场赛优秀解决方案进行表彰。

第十九条 挑战赛重大技术需求揭榜成功并与第一名签订技术合同的项目纳入宁波市重点研发计划统筹支持。项目承担单位要求为“出题企业”,市外合作地区的项目承担单位要求为我市揭榜团队。挑战赛重大专项资助总额与双方所达成的技术合同金额挂钩,不超过双方技术合同金额,且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最高***万元。“出题企业”或市外合作地区需求方完成委托研发费用支付,经市科技局审议决策后拨付。

资助经费分*批拨付,首批拨付额度根据实际发生委托研发费用且不超过资助总额的**%拨付;项目中期检查通过后,第二批拨付额度根据已支付的委托研发费用且拨付额度累计不超过资助总额的**%拨付;剩余资金待全部委托研发费用支付完结且项目通过验收后拨付。

第二十条 支持各区(县、市)科技局、开发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加强创新氛围营造承办挑战赛,会同财政主管部门设立地方奖项,并为参赛企业提供政策支持和多元化服务。

第五章 赛事监督

第二十一条 建立全过程嵌入式的监督评估机制。市科技局等有关部门对赛事组织、专家选用、评审立项(揭榜挂帅)、实施与验收等工作中相关主体的行为规范、工作纪律、履职尽责情况等进行监督,对违规行为等按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加强技术秘密和知识产权保护,保障参赛各方权益。

第二十二条 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度,从事赛事组织、推荐、评审、评估评价等工作的相关企业、团队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明确承诺事项和违背承诺的处理要求。市科技局对参赛单位开展科研诚信审核,将具备良好的科研诚信记录作为必备条件,发现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责任者,对其参赛资格和项目立项实行“一票否决”。

第二十三条 纳入宁波市重点研发计划支持挑战赛重大技术需求,按照《宁波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甬科资〔****〕**号)、《宁波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细则》(甬科资〔****〕**号)、《宁波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甬科资〔****〕**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建立健全挑战赛重大专项绩效评估评价机制。项目实施完成后,开展攻关成果追溯与专家评审绩效回溯,突出成果质量、实际贡献、成果转化与经济效益,评价结果作为后续支持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四条 建立和完善尽职免责机制。挑战赛项目承担单位已勤勉尽责,因受技术路线选择失误、市场风险影响或其他不可预见原因,未实现项目预定目标的,经评议认可,不予追究科研失败责任,不纳入科研信用不良记录。确有重大探索价值和应用价值的,可继续支持其选择不同技术路线开展相关研究。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根据《宁波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甬科资〔****〕**号)、《宁波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细则》(甬科资〔****〕**号)、《宁波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甬科资〔****〕**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日后施行,有效期三年。原办法《中国创新挑战赛(宁波)管理暂行办法》(甬科合〔****〕***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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