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2025-12-10 00:00:00
根据《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温州建设集团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受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乐清水务有限公司委托,就乐清水务污水、净水厂安保服务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国企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公告类型:采购公告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性质: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
五、项目名称:乐清水务污水、净水厂安保服务
六、预算金额:***万
七、采购内容:
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概述 |
* | 乐清水务污水、净水厂安保服务 | * | 项 | 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乐清水务有限公司乐清水务污水、净水厂安保服务项目,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具体采购内容及详细技术要求见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
八、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对供应商参加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要求;
*.投标供应商具备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尚处于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内;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国企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及方式:
*.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方式:供应商在乐采云平台(***.********.***)上登录申请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将以下书面资料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并办理购买采购文件事宜(亦可通过邮箱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进行报名),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书面资料进行审核:
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公司介绍信;
②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 加盖有效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及保安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节假日除外),上午:**:**-**:**,下午:**:**-**:**。
*.购领采购文件时间和地点:温州建设集团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温州市鹿城区鹿城路***号建设商务大厦**楼)。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未购领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每份***元整,售后不退。
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
*.递交地点: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号温州市民中心*座*楼)
*.开标时间:****年**月**日**:**
*.开标地点: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号温州市民中心*座*楼)
十一、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年**月**日**:**
户名:温州建设集团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账号: ********************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信河支行
十二、其他事项
*.采购公告期限:**日,以公告发布次日起计。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采购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投诉。
*.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对投标供应商反映的企业本部及所属企业在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答疑回复。投标供应商认为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答疑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为对象依法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采购公告附件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起的质疑采购组织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
*.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投标供应商仍然可以购买采购文件,但该投标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温州市鹿城区鹿城路***号建设商务大厦**楼,联系人:叶女士,联系电话:***********
十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乐清水务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乐清市城南街道丹清路*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温州建设集团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鹿城路***号建设商务大厦**楼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 ***********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乐清水务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
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乐清水务有限公司
温州建设集团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年**月**日
温州市公用集团所属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乐清水务有限公司关于乐清水务污水、净水厂安保服务项目的征求意见公示
温州建设集团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就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乐清水务有限公司乐清水务污水、净水厂安保服务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国有企业采购。现将采购文件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影响国有企业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年**月**日下午**:**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温州市鹿城区鹿城路***号建设商务大厦**楼。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 。
联系人:叶女士联系电话:***********。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三、相关附件:
采购文件
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乐清水务有限公司
温州建设集团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