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西-2025-12-10 00:00:00
国家税务总局龙山县税务局机关院落维修及强弱电整改项目采购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龙山县税务局机关院落维修及强弱电整改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龙山县税务局机关院落维修及强弱电整改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南阳光龙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龙山县税务局机关院落维修及强弱电整改项目
采购方式:磋商采购,综合评分法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服务地点为湖南省龙山县税务局,服务内容为机关院落维修及强弱电整改。
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基本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且为非失信被执行人,井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期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依法激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交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个月依法交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
②交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个月依法交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
(*)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供应商单位近*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自行登录“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提供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井加盖单位公章;
注: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招标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三、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及方式
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时**分。
地点:湖南阳光龙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携带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购买磋商文件。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国家税务总局龙山县税务局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国家税务总局龙山县税务局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龙山县税务局
地址;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龙山县长沙路***号
联系人:田先生
电话:***********
电子邮件:无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阳光龙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龙山县民安街道建设路**号***
联系人:王琦文
电话:***********
电子邮件: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