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创源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一处房地产三年期租赁权拍卖公告
2025-12-10
黑龙江/绥化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绥化市创源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一处房地产三年期租赁权拍卖公告
黑龙江/绥化-2025-12-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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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创源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一处房地产三年期租赁权拍卖公告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绥化市创源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一处房地产三年期租赁权拍卖公告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绥化市创源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万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拍卖 |
| 转让说明事项 | *、标的以现状拍卖,现状交付,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标的房屋坐落于绥化市北林区太平(花园街**号),房屋总层数为*层,此次出租房屋所在层数为***层,建筑面积***平方米,用途为办公,结构为砖混结构,房屋建成年份为****年。 *、标的为房屋三年期租赁权,起拍价为三年期房屋租金,起始日期从承租人与委托人签订房屋合同日期开始。 *、租赁期间期间取暖费由委托方负责,其他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由于房屋使用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承租人支付。 *、水、电、物业等前期尾欠费用,请竞买人自行核实。 *、收取****元房屋使用抵押金。合同到期时,委托人检查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完好,承租人结清水、电等相关费用后退还抵押金;如有损坏或欠费,则从抵押金中扣除相关费用。 *、承租人在承租期间新增的设备设施需自行拆除的,出租人不给与补偿,不自行拆除的视为自动放弃拥有权,其设备的处理权归出租人所有。 *、拍卖成交后,标的由委托人负责移交给承租人,拍卖人只负责租赁过程中的市场定价行为。拍卖结束后,委托人、承租人直接办理交接事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