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大气复合污染走航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第一阶段)更正公告
2025-12-10
辽宁/抚顺 变更澄清
抚顺市大气复合污染走航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第一阶段)更正公告
辽宁/抚顺-2025-12-10 00:00:00
抚顺市大气复合污染走航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第一阶段)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众一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抚顺市大气复合污染走航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第一阶段)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中系统功能展示原文件要求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走航数据分析软件的功能的现场实操演示,(演示时间不超过**分钟,可远程操作)更正为: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走航数据分析软件的功能视频实操演示,(演示时间不超过**分钟,以录制视频的方式拷贝到*盘里,密封现场递交到代理公司)。
更正日期:****年**月**日**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⑴供应商须及时办理**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 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 ⑵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及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现场递交(密封要求见第一章二总则**.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并保持内容一致。备份文件为可加密的*盘(如采用普通*盘需将文件加密),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号)。 备份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按时递交,递交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及有关人员应与备份文件中一致。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供应商仅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因未按时递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⑶供应商可自行决定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开标现场解密的需自备设备、自行操作。 ⑷投标报价解密需在**分钟内完成。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 ⑸如遇使用障碍,请咨询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服务热线:************。 ⑹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省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抚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新华大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众一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隆城街***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章帆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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