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2025-12-10 00:00:00
| 采购计划编号: | *******(**)****** | 项目名称: | 银川市第二人民医院****年新进到期耗材采购项目(十二至二十一标段) |
|---|---|---|---|
| 分包名称: | 十三标段:消化内科专用耗材 | 分包类型: | 货物类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预算金额 | ******.** |
| 报价方式: | 单价采购项目 |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
否 |
|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 | 否 |
| 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 | (三)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 不适宜面向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专家论证或集体决策或政策依据):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 序号 |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
| * | 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投标人属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直接参加投标的,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 (*)投标人属于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参加投标的,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国产医疗器械须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和生产许可证。 |
三、商务要求
四、技术要求
| 标的清单(货物类) | ||||||||||||
|---|---|---|---|---|---|---|---|---|---|---|---|---|
| 序号 | 品目名称及编码 | 标的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是否进口 | 标的详细参数 | 是否属于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
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
备注 | ||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强制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强制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 |
|||||||||
| * | **********其他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 | 消化内科专用耗材 | 批 | * | ******.** | 否 | 标的**其他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标的详细参数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 否 | 否 | 否 | 否 | |
采购需求附件:
| 采购需求附件 | |||||||
|---|---|---|---|---|---|---|---|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货物类
(验收方案附件):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评审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 货物类细则类别 | |||
|---|---|---|---|
| 序号 | 评审项目 | 权重分 | 评分标准 |
| * | 投标报价 | **.** | 按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做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 分;其他投标人报价得分按以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政策的投标人,按照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本项目货物需求数量不确定(按实际发生额结算),因此,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须按照需求清单中所列的每一项产品报单价,最终形成综合单价合计金额。评标时以综合单价合计金额计算报价得分。 *、供应商所投产品的分项单价不得超过单价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报价部分不得分。 |
| * | 商务标响应情况 | *.** |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条款的得 * 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商务条款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商务条款的,每有一项加*分,加至标准分时为止。 |
| * | 类似业绩 | *.** | 投标人近三年(****年**月至今)每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得 * 分,得够标准分为止。(投标人需提供类似业绩的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文件中附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 * | 技术要求响应情况 | **.** |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指标的得**分,每有一项参数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扣*分。扣完为止。 备注:投标人应在“技术标响应表”中明确作出“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的应答,所有正偏离、无偏离性能指标、参数均须提供产品生产厂家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关于佐证技术参数的部分以划线、划框等方式标注,在技术标响应表备注(页码)处填写对应的页码。证明材料不限于检测报告、技术白皮书、生产厂家技术说明、官网功能截图等,以证明参数的技术响应性,未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的不予认可。 |
| * | 实施方案 | *.** | 项目实施计划安排。实施计划内容科学合理、全面具体,切合项目实际特点的得 * 分;实施计划内容科学、具体,符合项目实际特点,具有可操作性的得 *分;实施计划内容较科学、较具体,基本符合项目实际特点,具有可操作性的得 * 分;实施计划内容不够全面,基本符合项目实际特点,可操作性不完善的得 * 分;未提供不得分; |
| * | 货物配送方案 | **.** | 货物配送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备货环节;送货环节;交货环节)。货物配送方案完整具体、科学合理、具有完善的可操作性的得 ** 分;货物配送方案具体、科学、具有可操作性的得 * 分;货物配送方案较具体、较科学、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得 * 分;货物送方案单一不全面、可操作性不到位的得 * 分;货物配送方案不具体、脱离项目实际特点的得 * 分;未提供不得分; |
| * | 应急方案 | *.** | 应急预案程序清晰、节点明确、方案完整的得 * 分;应急预案程序清晰、有基本的节点和方案的得 * 分;应急方案内容理解欠缺、描述不准确,只能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 分;提供预案但内容存在缺项、漏项,模糊不清的得 * 分;未提供不得分。 |
| * | 售后服务方案 | **.** | 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详细具体、科学合理、迅速及时、专业便捷,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分;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详细具体、科学合理、迅速及时、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 分;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较为详细具体、服务较迅速、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分;售后服务及承诺具体、科学、但专业性不到位,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 分;售后服务方案内容缺项、漏项,模糊不清的得 * 分;未提供不得分。 |
| 合计: | ***.** |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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