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111202511270020101的澄清修改文件
2025-12-10
重庆 变更澄清
500111202511270020101的澄清修改文件
重庆-2025-12-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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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澄清修改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重庆濑溪河防洪治理项目勘察设计 补遗文件(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重庆濑溪河防洪治理项目勘察设计”项目补遗内容通知如下: *、将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中“投标人业绩”的“注:提供的勘察业绩与设计业绩不能为同一业绩。”修改为“注:通过资格审查的业绩不再参与本项商务评审,投标人提供的勘察业绩与设计业绩不能为同一业绩,若提供的勘察业绩与设计业绩为同一业绩则只计算勘察部分业绩分值。” *、将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中“人员业绩”的“项目总负责人业绩:总投资不低于人民币 * 亿元的堤防工程或防洪治理工程或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或蓄滞洪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修改为“项目总负责人业绩:项目总负责人自****年*月*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可研报告的批复时间或初步设计批复时间为准)完成过总投资不低于人民币 * 亿元的堤防工程或防洪治理工程或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或蓄滞洪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并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总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 注:以上补遗内容各潜在投标人在相关网站上注意查阅并下载;无论查阅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本次招标的全部内容。本补遗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补遗内容为准。 招 标 人: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工程运行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投(重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