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2025-12-10 00:00:00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嵊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年*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采购单位 | 嵊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采购项目名称 | 嵊州市耕林园保护利用空间专项规划(*********年)编制项目 |
| 预算金额(元) | *******.** |
| 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 | 是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 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
| 预计采购时间 | ****年**月 |
| 采购需求概况 | 标的名称:嵊州市耕林园保护利用空间专项规划(*********年)编制项目 采购目录:*********其他专业技木服务 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优化耕林园保护利用空间布局,统筹耕地保护与粮食安全,支持乡村振兴与共同富裕。 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符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支持浙江开展“张图”统筹耕林园草空间治理试点的意见》《自然资源部 关于开展耕地保护和国土绿化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县(市、区)级耕林园保护利用空间专项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等;方案应具备可操作性、系统性,兼顾保护与发展,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上位专项规划,坚持耕地保护优先;成果需通过评审(论证)并报嵊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开展覆盖全部乡镇(街道)及开发区等的现场踏勘、座谈访谈等调研工作;分项制定耕地、林地、园地空间优化方案及协同治理重大工程;提供规划实施保障与传导机制研究,确保与乡镇总规、详规衔接;投入相应人力资源,确保各项工作内容按时保质完成;作为先行试点县,形成符合嵊州实际的张图统筹耕林园的规划方案,在部、省级有关交流会议上进行经验推广;项目涉及调查、管理、规划等有关数据,需符合国家与浙江省相关数据安全管理规定;调研与成果编制过程中应保护涉密信息,防止数据泄露;规划内容应符合生态安全与粮食安全底线,不得突破耕地与林地保护红线;作为试点项目,应按照自然资源部、省厅、市局有关调度,按时完成初步成果编制、成果修改完善、规划报审与成果提交,确保试点任务顺利推进。 |
| 联系人 | 谢女土 |
| 联系电话 | ************* |
| 备注 | / |
嵊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