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郴(拍)国土公告〔****〕***号
经郴州市人民政府批准,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出让方式出让*(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宗地编号: | ***** | 交易编号: | **国土〔****〕***号 |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苏仙区观山洞街道观山洞村 |
| 主要用途年限: | **年 | 容积率: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密度***;**% |
| 绿地率(%):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米): | 建筑高度≤**米 |
| 主要用途: |
| 零售商业用地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平方米 ) | 土地级别 |
| 零售商业用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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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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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始价: | *****万元 | 加价幅度: | ***万元 |
该地块供地条件按现状提供,意向人在参与拍卖前,应进行现场踏勘,充分了解地上情况(地形、地表现状、道路、杆线等),对地表以下及地质情况要详细了解,勘查清楚。竞得人在使用土地时,对地表以下出现的情况,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具体规划要求详见规划条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如涉及外资的,还应当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本宗地不接受自然人或联合竞买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竞买人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该宗地竞买。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相关内容。根据《郴州市土地市场信用管理规定》(郴政办发(****)**号)的有关规定,在报名截止之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土地市场主体及其控股股东,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违规参与竞买的,依法承担取消竞买资格或者废止土地交易的相关法律责任。
*.不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及时缴纳土地价款,且经催缴后仍未 缴清的;
*.因自身原因造成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且未整改到正或引发了重大信访事项影响社 会和谐稳定的;
*.违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开发利用条件,擅自改变规划用途 或增加容积率建设,且不自觉履行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不按规定补缴土地价款的;
*.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且未整改到位的;
*.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纳入信用失信黑名单的。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到湖南省(郴州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到湖南省(郴州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系统将在****年**月**日**时**分前确认其参与竞买。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在湖南省(郴州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各地块拍卖开始时间分别为:
*****:****年**月**日**时**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无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青年大道*号;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电话:************;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举报电话:*************;
开户银行:竞买申请人在湖南省(郴州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自行选定的银行
银行账号:随机竞买保证金子账号
出让人名称: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