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巴东县财政局关于对巴东县红十字会2025年度民生实事项目AED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12-10
湖北/恩施 质疑投诉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巴东县财政局关于对巴东县红十字会2025年度民生实事项目AED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湖北/恩施-2025-12-10 00:00:00

巴东县财政局关于对巴东县红十字会****年度民生实事项目***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发布单位:巴东县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巴东县红十字会****年度民生实事项目***采购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南省海婷医疗器械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长垣市武丘乡医疗器械创业园***号

被投诉人:巴东县红十字会(采购人)

地址:巴东县信陵镇北京大道***号

相关供应商*:人福医药恩施有限公司(中标供应商)

地址:湖北省恩施市松树坪村硒施大道恩施高新区人福物流园

相关当事人:晟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地址:巴东县官渡口镇五里堆社区光明大道*号

三、基本情况

****年**月**日,本机关收到河南省海婷医疗器械商贸有限公司提交的对巴东县红十字会组织实施的“巴东县红十字会****年度民生实事项目***采购”(项目编号:********************)的投诉书及有关材料。因投诉书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之规定,本机关于当日向投诉人发出《政府采购投诉限期补正材料通知书》。**月**日,收到投诉人补正材料,本机关依法审查并受理投诉后,向投诉人送达《政府采购投诉受理书》;同时,向采购人发出《政府采购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政府采购活动暂停通知书》;向代理机构发出《政府采购调查取证通知书》;并向相关供应商人福医药恩施有限公司送达《政府采购投诉答复通知书》。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为:*.采购文件中将“能量范围、状态指示、电极片成分”三项技术参数设置为重点标星参数,涉嫌排斥其他品牌而倾向于“久心”品牌。招标代理及采购人未在开标前答复质疑,开标后对质疑事项予以否决,对其不受理质疑的情况提出投诉;*.更正公告变更中标单位为“人福医药恩施有限公司”,与原公示的“湖北侨睿科贸有限公司”在评分和价格上差距过大,更正公告未公示所有入围供应商评分结果,信息公示不完整,无法体现评审过程的公平公正;*.本项目因质疑重新进行复评,复评后公示的中标信息仅包括供应商名称、评分结果以及中标单价,依据此中标信息并不具备可提出质疑的条件,怀疑存在不正当竞争及违规操作的情况;*.更正公告后的中标品牌为“久心”,型号为“*********”,与同品牌型号为“*********”,仅翻盖与分辨率的差异,在核心功能方面无明显区别,但单价达*****元,远高于以往同类项目价格,产品区别不支持如此大的价格差异,怀疑存在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以权谋私,严重危害政府单位利益的现象。
被投诉项目为巴东县红十字会组织实施的“巴东县红十字会****年度民生实事项目***采购”(项目编号:********************),项目预算为***.*万元,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年**月**日发布成交公告,湖北侨睿科贸有限公司以**.**万元价格成为成交供应商。**月**日人福医药恩施有限公司提起质疑,质疑事项为:*.中标供应商湖北侨睿科贸有限公司虚假应标,所投品牌参数不满足招标要求;*.中标单价过低,难以完成项目的实施。收到质疑后,经采购人复核,认定质疑事项成立并于**月**日组织原磋商小组重新评审。根据重新评审结果,确定人福医药恩施有限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月**日代理机构发布更正公告,对采购结果予以更正。目前,该项目暂未签订采购合同。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一)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一)、(二)项之规定,投诉事项*不成立,投诉事项*、*、*属无效投诉事项,驳回投诉人投诉;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号)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四条之规定,采购人无法定依据组织重新评审,出现了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采购人应将项目处理结果通知所有相关当事人。

五、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各方当事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日内向巴东县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个月内向巴东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巴东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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