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菏泽-2025-12-09 00:00:00
牡丹区交通警察大队对讲设备通信服务项目采购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牡丹区交通警察大队对讲设备通信服务项目采购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概况
山东仁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菏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牡丹区交通警察大队委托,拟就牡丹区交通警察大队对讲设备通信服务项目采购以竞争性磋商进行选定合格供应商,欢迎潜在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二、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菏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牡丹区交通警察大队;
*.项目名称:牡丹区交通警察大队对讲设备通信服务项目采购;
*.项目编号:****************;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采购范围:包括对讲终端、视频对讲终端、对讲所需的互联网云平台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按部标或行业标准要求制造、验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个月,设备供货期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安装完成并交付使用。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持有合法营业执照(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外,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授权);
*.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不存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情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后审。
四、获取采购文件
潜在供应商应将附件中回执函扫描版在****年**月**日**时前发送至********@***.***,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截止时间:见采购文件约定;
*.递交地点:见采购文件约定。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菏泽市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菏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牡丹区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姚科长
联系电话:************
地址:菏泽市牡丹区泰山路与句阳路交叉口东***米路北
*.代理机构:山东仁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电子邮箱:********@***.***
地址:菏泽市广州路****号鑫凯国际*栋****室
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