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测及复核第一次澄清公告
2025-12-09
贵州/毕节 变更澄清
金沙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测及复核第一次澄清公告
贵州/毕节-2025-12-09 00:00:00
贵州/毕节-2025-12-09 00:00:00
金沙县****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测及复核第一次澄清公告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线上评标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金沙县****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测及复核(项目编号:*****************)作以下澄清说明: 原内容: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并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在注册有效期内。 澄清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因职称证不存在有注册资格,也没有有效期的限制,各潜在投标人正常提供资料即可,特作本次澄清。其余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中凡涉及以上内容的以本次发布的澄清通知为准,给各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弘达恒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