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2025-12-08 00:00:00
河南警察学院学术交流中心及管理配套用房中央空调维保运行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河南警察学院学术交流中心及管理配套用房中央空调维保运行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成交金额 | 项目类型 | 单位 |
** | 河南警察学院学术交流中心及管理配套用房中央空调维保运行,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 河南腾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经北六路与第五大街***号*号楼*楼*** | ******.** | 金额 | 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范围 | 服务质量 | 服务期限 | 服务标准 | |
* | 河南警察学院学术交流中心及管理配套用房中央空调维保运行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 | 维保质量达到国家和设备生产厂家规定的合格标准,保证中央空调系统正常工作 | *年(****年*月至****年**月)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杨泱、黄祖强、张志远(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费标准的**%计算招标代理费(最低****元),招标代理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不再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河南警察学院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龙子湖东路*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采购代理机构:凌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外环路与东风渠交叉处郑辰商业广场*层***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
发布人:凌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