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两辆车辆
2025-12-10
山东/德州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省级】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两辆车辆
山东/德州-2025-12-10 00:00:00
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两辆车辆
信息来源:省级公共资源
挂牌日期:**********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两辆车辆
资产类别 交通运输工具
转让方名称 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名称 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两辆车辆
交易机构名称 山东省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
价款形式 金额
挂牌价格 *.**万元(人民币)
挂牌期间 *工作日
挂牌日期 **********
是否自动延期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转让说明事项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 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和基础服务费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付清所有款项后*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在标的物现场按现状进行资产交割,同意由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办理车辆过户及过户过程中涉及的年审及保险等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含补交的费用等)。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资产的情况,同意交易完成后在办理标的资产的过户过程中,转让方仅以提供现有资料为其应尽的协助配合义务,其他事宜均应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不承担标的资产过户不能的法律风险。如若因政府相关部门或其他不可归咎于转让方的因素导致标的资产完成权属变更的日期过于迟延,受让方不得向转让方主张承担未履行协助配合义务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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