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2025-12-09 00:00:00
宜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根据我中心病原检测能力建设需要,现拟对“致病菌识别网能力检测试剂(质控标准品)”进行采购前市场调研与供应商意向征集。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公示期内提供相关产品信息及报价。
一、采购内容概述
本次拟采购的质控标准品涉及以下病原体:
霍乱弧菌、志贺菌、大肠杆菌、沙门菌、副溶血性弧菌、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百日咳鲍特菌、*族链球菌、肺炎支原体。
产品需包含灭活病原标准品与病原核酸标准品两类,具体浓度要求详见采购需求表。
|
序号 |
商品名称 |
型号规格参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备注 |
|
* |
霍乱弧菌、 志贺菌、大肠杆菌、沙门菌、副溶血性弧菌、肺炎链球菌、流感 嗜血杆菌、百日咳鲍特菌、*族链球菌、肺炎支原体。灭活病原标准品(浓度分别是 **********/**、 **********/**、***********/**)、病原核酸标准品(*********/**、**********/**、**********/**) |
*.***/支 *****; |
支 |
**(各一支) |
*.* |
质控标准品需具备国家级权威机构认证编号 |
二、主要技术及资质要求
*.每种病原体需提供至少*个浓度的灭活病原标准品(****、****、***** ******/**)及至少*个浓度的病原核酸标准品(***、****、**** ******/**);
*.产品为即用型液体状态,无需使用前配制;
*.量值确定需采用数字***方法,相关不确定度及扩展不确定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原材料来源清晰、可溯源,菌毒株需具备省级及以上疾控中心来源证明或经国家级疾控中心验证;
*.产品应具备国家级权威机构认证编号,并提供相应检测报告;
*.生产制备环境需符合国家生物安全实验室要求。
三、供应商需提交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明;
*.产品品牌、型号、规格及对应报价;
*.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说明;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备注:以上材料需盖章)
四、公示及响应时间
公示期为*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起计算。请有意向的供应商于****年**月**日下午**:**前将上述材料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指定联系邮箱。
五、联系方式
单位:宜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黄云
电话:***********
邮箱:*******@***.***
特此公告。
*****;
*****;
*****;
宜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年**月*日*****;*****;*****;
附件:
关联稿件: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