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城三区21栋房屋维修装修工程更正公告更正公告
2025-12-09
江苏/南京 变更澄清
上城三区21栋房屋维修装修工程更正公告更正公告
江苏/南京-2025-12-09 00:0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上城三区**栋房屋维修装修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第三章 评标标准供应商业绩:供应商自******日(含)以来承担过类似业绩的,每提供一个符合要求的业绩得*分,本项最高得*分。(业绩必须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①中标通知书;②工程施工合同;③合同完工验收证明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注:供应商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更正为:供应商自******日(含)以来承担过类似业绩的,每提供一个符合要求的业绩得*.*分,本项最高得**分。(业绩必须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①中标通知书;②工程施工合同;③合同完工验收证明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注:供应商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更正事项第三章 评标标准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含)以来承担过类似业绩的,每提供一个符合要求的业绩得*分,本项最高得*分。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是投标供应商承担的业绩。(业绩必须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①中标通知书;②工程施工合同;③合同完工验收证明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注:供应商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更正为:“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含)以来承担过类似业绩的,每提供一个符合要求的业绩得*.*分,本项最高得**分。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是投标供应商承担的业绩。(业绩必须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①中标通知书;②工程施工合同;③合同完工验收证明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注:供应商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更正事项第三章 评标标准承诺供应商承诺质保期满足最低要求*年的得*分,承诺质保期满*年的得*分,承诺质保期满*年的得**分(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

更正为:“删除此打分项”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泰山街道办事处(本级)

单位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柳洲北路**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号*栋*楼

联系人:许工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工

电话:*****************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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