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2025-12-09 00:00:00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州市排水有限公司综合实验室建设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温州市排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温州市排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七都街道沙洲路 *****号七都污水处理厂块内,是在原有的化验室二楼基础上改造化验室,建筑面积约 ****’,设计面积约 *** *,为改建筑的一层,楼层层高为约 *.**。招标内容:主要包括墙体、天花板、门窗,给排水系统、电气系统、排风系统、空调系统、实验室操作台等设备以及安装,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工程费用*******元,工期***日历天,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类考核证书,且无在建工程(中标后提供)。
*.*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类证书。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职责分工,并明确建筑装修装饰专业为联合体牵头人。
*.招标文件的获取
①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②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报名购领招标文件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上午**:*****:**,下午**:*****:**(节假日除外),地点:温州建设集团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温州市鹿城区鹿城路***号建设商务大厦**楼),招标文件***元/份。未报名购领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收或否决。
③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浙江政府采购网、温州国企采购平台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地点为:温州市鹿城区七都街道沙州路*****号附属楼***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其他
本项目商务分**分,技术分**分。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温州市排水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温州建设集团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地址: | 温州市鹿城区七都街道沙州路*****号 | 地址: | 温州市鹿城区鹿城路***号建设商务大厦**楼 |
联系人: | 陈女士 | 联系人: | 董先生 |
联系方式: | *********** | 联系方式: | *********** |
监督部门: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方式:*************
****年**月*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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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综合实验室建设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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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定稿)*温州市排水有限公司综合实验室建设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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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实验室建设项目施工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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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温州市排水有限公司综合实验室建设项目.****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