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大道809号1幢2-1房屋
2025-12-09
重庆 招标采购
【市级】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大道809号1幢2-1房屋
重庆-2025-12-09 00:00:00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大道***号*幢***房屋

【信息时间:**********】

竞买人: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号)等相关规定,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就网络司法拍(变)卖工作(以下简称“网拍工作”)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京东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公拍网、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工商银行融*购、北京产权交易所为网络司法拍(变)卖平台,竞买人可登录相关网站按资产类型、地域、处置法院等关键词进行快速检索、浏览和选取,凡具备拍卖公告所列举竞买人资格的主体,均可报名竞买。

二、本院的网拍工作委托网络司法拍卖线下服务辅助机构(以下称“网拍服务机构”)具体承办,网拍服务机构费用在拍(变)卖价款中按标准予以支付,网拍服务机构不得向各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本院、网拍服务机构、市高法院监督机构联系人、咨询电话均在拍(变)卖公告中予以告知。

三、网拍服务机构是唯一接受本院办理网拍工作的机构,主要负责办理以下事项:*.提供** 小时免费问询服务;*.宣传与推广拍(变)卖处置物,引领查看;*.协助办理过户,代缴税费,融资咨询或服务。

四、市场中出现的接受竞买人委托参与网络司法拍(变)卖的中介服务机构,其对外宣传内容涵盖资产调查、融资、协助竞拍等服务内容,上述机构均非接受本院委托办理网拍工作,请各竞买人准确了解服务内容,检查核实工商登记的经营范围和资质,避免自身利益受损。

五、请竞买人仔细阅读拍(变)卖公告,准确了解掌握标的物基本情况、权利属性、瑕疵说明、优先购买权人情况(股东优先购买权、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共有人优先购买权等)、租赁情况、标的物交付、竞买风险提示、瑕疵披露等。如有疑问,可询问网拍服务机构或者案件承办法官。

六、竞买成功后,本院将在规定的时限内制作并送达拍(变)卖成交裁定书,除拍卖公告中已披露不能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外,拍(变)卖成交裁定书将裁定解除标的物所有的司法强制措施,注销原有产权证号、抵押权、质押权等,竞买人可持拍(变)卖成交裁定书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按规定完成权属变更登记。

特此告知!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大道***号*幢***房屋网络拍卖公告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年****日**:**时起至****年****日**:**时止(即**小时,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进行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以下简称标的物):重庆市永川区人民大道***号*幢***房屋。

据评估报告记载:小区名称为“忆诚城市铭人”,标的物产权证号:渝(****)永川区不动产权第*********号;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套内面积:****.**平方米(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土地信息登载为准,拍卖成交价不做调整);房屋用途:商业服务;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年*月*日;位于第*层(名义层),商业共*层。

特别提醒:*、标的物楼地面开口,搭建楼梯与楼下的案外房屋整体装修后连通使用,本次拍卖范围以产权证载范围为准,若涉及标的物恢复结构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隔断费、测绘费、材料费和人工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请意向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其风险,本院不负责对标的物进行界限分割。

*、本次拍卖标的物有查封。因标的物与第*层房屋连通使用,本次拍卖范围以产权证载范围为准,若涉及标的物恢复结构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隔断费、测绘费、材料费和人工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请意向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其风险,本院不负责对标的物进行界限分割。本次拍卖不包含室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其他详情见附件《评估报告》。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按标的物现状进行交付。

标的物部分由餐馆使用(不带租拍卖),部分空置。

经重庆联交所工作人员现场勘查,向标的物所在物业管理处了解到,****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欠物业费******.*元(其中建筑面积:***.**平方米为餐馆租赁部分欠物业费******.*元、建筑面积:***平方米为空置部分欠物业费******元);物业公司另行诉讼解决该物业欠费问题。本次勘查未能查询相关水电气等费用的欠费情况,不排除实际有其他所欠费用的情形,详情请各竞买人自行核实,交付时以相关部门确认的具体金额为准,所欠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价:****.**万元,起拍价:***.******万元,保证金:**.***万元,增价幅度:*.*万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联交所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联交所安排。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

竞买人应在竞价结束前完成报名,方可参与竞买。拍卖竞价前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系统将锁定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四、特别说明:

*、标的物如有其他瑕疵,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风险。

*、标的物面积最终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标的物证载地址与现地址不一致的,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办证为准。如买受人今后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证载位置、面积、用途与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不符时,以权属登记管理部门确定的位置、面积、用途为准,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日内将剩余价款全额划到法院指定账户。本次拍卖标的物不向买受人收取佣金及服务费,司法拍卖辅助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标的物办理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等确认权属的法律文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材料并送达权属登记机关,在拍卖标的物具备办理过户条件时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时,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但依法应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转移登记费、转让手续费、印花税等)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竞买须知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自愿以其独立判断决定竞买本标的物。

*、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确认。

*、竞买人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确认。

*、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确认。

**、出现法定事由时,本院有权依法决定暂缓、中止、撤回司法拍卖。

五、特别提醒: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法院重新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缴纳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及拍卖财产相关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买受人予以补交,拒绝补交,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因报名、支付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拍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对于本公告写明的司法拍卖辅助机构(重庆联交所)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请各位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切勿相信其它机构及个人发布的本标的物信息,否则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联系电话:************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网上报名咨询电话:************转*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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