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邵阳-2025-12-09 00:00:00
新宁县中医医院信息化系统升级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公告日期:****年**月**日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新宁县中医医院
项目名称:新宁县中医医院信息化系统升级项目
拟采购的服务的说明:医院智能**决策系统、患者***辅助诊疗系统、门诊病历质控、手术麻醉系统 *个床位、医保智能监管系统“事前提醒”接口等。
拟采购的货物的预算金额:**.**万元
采购人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为满足我院医疗业务的需求,医院信息系统需在现有的信息系统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原厂商南昌国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我院建设维护信息化系统多年,熟悉我院业务流程,可做到标准统一、结构统一、逻辑统一、数据统一,并能够针对升级改造后的系统提供专有的运维服务,确保解决及修复所使用软件中的问题,保障系统运维过程中业务的连续性、数据的安全性和一致性,具备不可替代的升级改造能力。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申请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南昌国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五路***号
三、公告期限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论证时间 | ****年**月**日 | ||
论证地点 |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驻新宁县地址:新宁县金石镇春风社区中山路***号三楼【湘水大桥旁华信建设三楼】) | ||
论证意见 | 本次信息化系统升级基于医院现有的信息化系统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由原厂商南昌国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服务,可充分利用现有设施,节约整体项目升级改造资金,避免重复建设,减少浪费,确保解决及修复所使用软件中的问题,保证升级后与原有系统业务的连续性,数据的无缝对接和安全性,只能从原供应商南昌国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处采购。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从南昌国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采购。 | ||
专家成 员名单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陈晓明 | 新宁县财政局 | 工程师 | |
邹定清 | 新宁县第一中学 | 中学高级 | |
王银平 | 湖南楚信律师事务所 | 律师 |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宁县中医医院
地址:新宁县金石镇古田村*组
联系人:唐先生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蓓、罗香、黎恢俐
电 话:************
地 址:新宁县金石镇春风社区中山路***号三楼(湘水大桥旁)
六、附件
专业人员意见(见附件)
此单一来源公告的公告期限不得少于*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