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永县县城片区沿江污水管网改造工程(一期)的澄清文件
2025-12-09
四川/泸州 变更澄清
叙永县县城片区沿江污水管网改造工程(一期)的澄清文件
四川/泸州-2025-12-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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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永县县城片区沿江污水管网改造工程(一期)的澄清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叙永县县城片区沿江污水管网改造工程(一期)(项目名称)施工标段 (第二次补遗澄清)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招标公告中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修改为:(*)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现补传招标清单。 其他内容不做变更。 叙永县城市更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