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兴丰应急填埋场工程土地不动产权证办理技术服务(第二次)比选公告
2025-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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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兴丰应急填埋场工程土地不动产权证办理技术服务(第二次)比选公告
广东/广州-2025-12-09 00:00:00
广州市兴丰应急填埋场工程土地不动产权证办理技术服务(第二次)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 信息来源: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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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委托拟对广州市兴丰应急填埋场工程土地不动产权证办理技术服务(第二次)组织公开比选,并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比选。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广州市兴丰应急填埋场工程土地不动产权证办理技术服务(第二次)

  *.项目编号:************

  二、采购预算与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采购预算为¥**.**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内容

最高限价

(人民币/万元)

服务时间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标的所属行业

广州市兴丰应急填埋场工程土地不动产权证办理技术服务(第二次)

**.**

服务期暂定**个月,至办理完成不动产登记证书为止,根据实际需求调整

详见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其他未列明行业

  供应商资格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审时,从以上两个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在网站下载打印供应商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并存档,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政府采购等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主体,依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

  *.已获取了本项目的比选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报价。

  五、现场踏勘(答疑会)时间、地点

  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

  六、获取比选文件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日起至********日期间(工作日上午*:*****:**时和下午*:****:**时,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比选文件。

  *.获取比选文件流程如下:

  *)方式:采用邮箱投标登记方式售价:免费获取

  *投标登记需提供的资料:①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投标登记的,应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投标登记资料由我司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比选文件电子版将通过回复电子邮箱的方式发送,则视为投标登记成功。(投标登记咨询电话黄工/***********)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成功办理投标登记手续获取比选文件的参选人比选。

  七、比选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秒(北京时间)

  八、比选报价文件送达地点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

  开标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

  九、比选时间

  **************秒(北京时间)

  十、比选地点

  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

  十一、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相关公告在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网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联系电话:************

  联系人:马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

  联系人:黄工、石工

  电话:***********

  邮编:******

采购人: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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